罗伯特·阿林顿 Alyngton, Robert (Alessandro Conti)
首次发表于 2001 年 7 月 25 日;实质性修订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
罗伯特·阿林顿是约翰·威克里夫之后一代最重要的作者之一。他深受沃尔特·伯利的逻辑本体论系统和威克里夫的形而上学的影响。他的主要现存作品是对《范畴论》的评注,严重依赖于伯利对《范畴论》的最后评注和威克里夫的《实在论》。然而,他能够发展出新的逻辑和语义理论,以及牛津现实主义者采用的一般策略,他系统地将对外部客观现实的引用替换为对语言和/或心理活动的引用。
1. 生平与作品
关于罗伯特·阿林顿的生平了解不多。关于他的大部分信息来自于 Emden 1957-59。从 1379 年到 1386 年,他是女王学院的研究员(同一所牛津学院,威克里夫在 1363 年开始他的神学研究,约翰内斯·夏普在 1390 年代教授)。他成为文学硕士,并于 1393 年成为神学博士。他曾于 1393 年和 1395 年担任大学校长。1382 年,他在汉普郡传教威克里夫的宗教和政治思想(McHardy 1987)。他是莱斯特郡朗·沃顿的教区牧师,在 1398 年 9 月之前去世。
根据 Emden 1957-59 和 Ashworth&Spade 1992 的说法,Alyngton 作为逻辑学家享有相当的声誉。在他现存的作品中,可以提到以下几点(他的著作最完整的列表可在 Bale 1557-59 [pp. 519-20] 中找到):
对亚里士多德《范畴学》的评论(Litteralis sententia super Praedicamenta Aristotelis [以下简称 In Cat.]),部分编辑于 Conti 1993(pp. 242-306)。 (所有引用均为此版本的页码,或者对于未编辑的部分,为伦敦,兰贝斯宫 393 号手稿。)
有关术语的假设的论文(Tractatus de suppositionibus terminorum)。
《六原则论》评注
《存在的种类论》论文
2. 存在与范畴
每个现实主义对范畴的解释的出发点是存在(ens)的概念与十个范畴的关系,因为现实主义者认为范畴表是存在的划分。与伯利一样,阿林顿肯定了以下观点:(i)范畴的划分首先是对存在于思维之外的事物的划分,其次才是对表示它们的思维概念和口头或书面术语的划分;(ii)属于一个范畴领域的事物与属于另一个范畴领域的事物实际上是不同的——例如,物质与数量、质量和关系是真正不同的,数量与物质、质量和关系是真正不同的,依此类推(《范畴论》第 251、252-53 页)。
不幸的是,阿林顿并没有对存在进行定义;然而,他对范畴的主题(可以由简单表达式,即术语来表示的真实范畴存在(《范畴论》第 252 页))和类比(《范畴论》第 aequivocis 章,伦敦手稿,Lambeth Palace 393,第 70r-v 页)的论述似乎暗示着,与威克里夫一样,他也将存在视为一种与一切事物(上帝和创造物;物质和意外事件;普遍和个别项目;事物、事物的集合和事态)有关的一种类似于思维之外的现实,具有不同的方式和程度。
在 13 和 14 世纪,除了邓斯·斯科特斯以外,所有的现实主义作家都认为范畴项由两个主要方面组成:内在的本质和它们特有的存在方式或被谓述的方式(modi essendi vel praedicandi)。他们认为,范畴表根据它们的存在方式(或被谓述的方式),而不是根据它们的内在本质(或本质)来划分范畴项。特别是,托马斯·阿奎那(Sententia super Metaphysicam,liber V,lectio 9)基于被谓述的存在方式的差异,确定了他找到亚里士多德十个范畴的方法,并承认了三种基本的被谓述的存在方式:本质上,适用于物质,当被谓述指示给定事物是什么时;偶然地,适用于数量、品质和相关性,当被谓述指示某物存在于一个主体中时;以及外在地,适用于其余六个范畴,当被谓述指示某物虽然不在主体中存在,但对其产生影响。相反,阿尔伯特大师(Liber de praedicamentis,tr. I,cap. 7)和西蒙·法弗舍姆(Quaestiones super librum Praedicamentorum,q. 12)基于存在方式的差异来确定范畴的方法。他们承认两种基本的存在方式:自身存在,适用于物质;以及存在于其他事物中,适用于九个事故的种类。后者又分为绝对存在于其他事物中,适用于数量和品质;以及由于与第三个事物的关系而存在于其他事物中(esse ad aliud),适用于其余七个范畴。 沃尔特·伯利(Walter Burley)是《范畴论》最后一篇评论的作者,与威克里夫(Wyclif)的《论实在范畴》一起,是阿林顿(Alyngton)对《范畴论》评论的主要来源。他回忆起了两种推导亚里士多德十个范畴的方法,都基于它们自身存在方式之间的相似性的不同层次。阿林顿非常紧密地遵循了伯利推导十个范畴的第一种方式。在他看来,有两种对事物适用的基本存在方式:自身存在,表征着实体;存在于其他事物中,表征着属性。后者又分为三种不太普遍的方式:因其物质而存在于其他事物中;因其形式而存在于其他事物中;因其整体构成而存在于其他事物中。根据三种不同的方式,某物可以根据其物质、形式和整体构成存在于其他事物中:从内部(ab intrinseco),从外部(ab extrinseco),以及部分从内部和部分从外部(partim ab intrinseco et partim ab extrinseco)。如果某物因其物质而从内部存在于其他事物中,则它是一个数量;如果从外部,则是一个位置;如果部分从内部和部分从外部,则是一种情感。如果某物因其形式而从内部存在于其他事物中,则它是一种质量;如果从外部,则是一种时间(quando vel quandalitas);如果部分从内部和部分从外部,则是一种行动。如果某物因其整体构成而从内部存在于其他事物中,则它是一种关系;如果从外部,则是一种拥有(habitus);如果部分从内部和部分从外部,则是一种位置(In Cat.,cap. de numero et sufficientia praedicamentorum,pp. 252–53)。
Alyngton 的选择意味着一种反还原主义的方法,这在解决何种事物适当地属于范畴领域的问题上得到了证实。根据标准的现实主义观念,不仅偶然形式(如白色)属于范畴,而且它们在物质中存在时引起的复合物(如白色物体)也属于范畴。伯利认为,虽然偶然形式适当地属于范畴,但由物质和偶然形式组成的聚合物不属于范畴,因为它们是偶然存在的,缺乏真正的统一性。在他看来,这样的聚合物只能通过还原,凭借偶然形式本身,被说成属于某个范畴,即其偶然形式所属的范畴。相反,威克里夫认为,由物质和偶然形式构成的聚合物偶然地同时属于物质范畴和相关的偶然形式所属的范畴(参见威克里夫,《论范畴存在》,第 1 章,第 3-4 页)。Alyngton 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结合了伯利和威克里夫的两种稍有不同的观点。他肯定一件事物可以以三种方式属于一个范畴:自身属于、偶然地属于(per accidens)和通过还原属于(per reductionem)。如果且仅如果该范畴的最高属类自身并直接(in recto)被它所陈述,那么某物就是属于该范畴的。换句话说,如果且仅如果该范畴的最高属类是该事物本质的组成要素之一。偶然形式自身属于九个偶然事物的范畴(In Cat.,相对论,第 300 页)。如果且仅如果某物是由物质和偶然形式构成的聚合物,那么它就是偶然地属于某个范畴。 这样的聚合物既属于物质范畴,也属于其意外形式所在的范畴(《范畴论》第 259 页和相对性章节第 300 页)。某物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方式进行归纳而属于某个范畴:广义上(大范围)和严格上(严格)。如果某物是一个聚合物,并且某个范畴的最高属类只间接地被它所陈述,那么它就是通过广义上的归纳而属于某个范畴。如果某物不是一个聚合物,并且(a)像差异一样,它是某个范畴中某物的实在性的组成部分,但该范畴的最高属类不被它所陈述;或者(b)它是与某个属性相关的剥夺,而该属性又是属于某个范畴的;或者(c)像上帝、统一和点这样的超范畴原则,它以某种方式实现了属于某个范畴领域的存在方式,但该范畴的最高属类不是该物体本质的构成要素之一(《范畴论》第 259-260 页)。
阿林顿对范畴的推导和问题解决的基础是语言(思维、书面和口头)与世界之间的密切同构性。与伯利和威克里夫一样,他坚信我们的思想是根据现实本身建模的,因此它在所有要素、层次和内在关系上都再现了现实。因此,了解世界的最佳方式之一是准确调查我们的概念和概念体系,因为它们展示了世界的结构。这种信念的逻辑结果是他对实在化的强烈倾向:他将存在的概念实体化,并将模糊、类比和单义不仅视为术语和事物之间的语义关系,而且视为超思维项目之间的实际关系(在《范畴论》中,第一章,关于模糊概念,伦敦,兰贝斯宫殿 393 号手稿,69v-70r 页)。
根据《范畴学》开篇的普遍解释,模糊词与多个概念相关联,指的是共享不同本质的多个事物,而单义词与一个概念相关联,指的是共享相同本质的多个事物。在他对《物理学》的最后一篇评论(1324 年后)中,伯利坚持认为,“存在”一词在范畴上既是单义的,又是模糊的,因为它对应着一个概念(广义上的单义),但范畴项目以不同的方式共享它,根据价值层次(广义上的模糊)——参见他的《八卷物理学解释》,第一卷,第二讲,第一章,威尼斯 1501 年版,第 12vb-13ra 页。而维克里夫则承认三种主要的模糊性类型:偶然的,类比的和通用的,其中第二种适用于存在和范畴之间的关系(《关于范畴存在论》,第 2 章)。阿林顿则认可四种主要的模糊性类型:偶然的,故意的,类比的和通用的。偶然的模糊性是那些碰巧有相同名称但具有不同含义和/或命名原因的事物。那些故意的模糊性是具有不同本质但相同名称的事物,并且被从属于不同但相关的概念。那些类比的模糊性是以各种程度和/或方式共享由它们的共同名称所表示的本质的事物。通用的模糊性是那些以相同方式共享相同通用本质,但具有不同绝对价值的事物(《范畴学》,关于模糊性,第 70r-v 页)。 因此,在阿林顿的系统中,类比与单义之间的区别在于某种性质或属性被一组事物共享的方式:类比的事物根据不同程度(secundum magis et minus,或 secundum prius et posterius)共享它,单义的事物以相同的方式和程度共享它(In Cat.,cap. de univocis,fol. 71v)。阿林顿认为,存在并不是与十个范畴之间的一种属关系,因为它不显示它们的本质,也不是单义地被它们所陈述;存在在与十个范畴之间是类比的。它是每个现实的形而上学结构的基本物质,根据其自身的本质和层次在本质的等级体系中拥有它(In Cat.,cap. de numero et sufficientia praedicamentorum,pp. 255–56)。
3. 通用性和陈述
在阿林顿承认的众多存在(entia)中,最重要的集合是由通用项目组成的。通用性是中世纪哲学文献中最有争议的话题之一。与威克里夫和其他牛津现实主义者一样,阿林顿声称通用性在思维之外完全存在,并且与实例化它们的个体真正相同且形式上有所区别。像他以姓名引用的大阿尔伯特一样,阿林顿承认三种主要类型的通用性:
ante rem 或理想的普遍性——即上帝中的思想,一切存在的原型;
in re 或形式的普遍性——即个体事物所共享的共同本质;和
post rem 或意向的普遍性——即形式普遍性的心理符号。
上帝的思想是形式普遍性的原因,而形式普遍性是意向普遍性的原因。此外,与伯利和威克里夫一样,阿林顿认为形式普遍性实际上存在于我们的思想之外(在行动上),而不仅仅是潜在存在(在潜力上),正如温和实在论者所认为的那样(《论范畴学,关于实体》第 279 页)——尽管与伯利不同,他坚持认为形式普遍性与个体实际上是相同的,否则将无法解释与名义主义者相反,为什么和如何个体物质之间会显示出不同和更或更少相似的种类(《论范畴学,关于实体》第 267-68 页)。
根据阿林顿的说法,他在这里依赖于阿维森纳和威克里夫,形式普遍性是共同的本质,凭借这种本质,共享它们的个体就是它们所是的——就像人类物种是每个人正式成为人的形式一样。作为本质,它们是先验的,因此对于任何分为普遍性和个体的划分都是无所谓的。普遍性(universalitas 或 communicabilitas)可以说是它们不可分割的属性,但不是本质本身的构成标志(在《范畴论》中,第 101 页)。因此,形式普遍性可以以两种不同的方式构思:作为第一意向或第二意向。在前一种情况下,它们是某种类型的本质,并且与它们的个体相同(例如,人与苏格拉底是同一物)。在后一种情况下,它们是真正的普遍性(即可以存在于许多事物中并且可以被它们共享的东西),并且与它们的个体在作为个体的情况下是不同的,因为它们具有相反的构成原则(在《范畴论》中,第 268 页)。因此,普遍性在实质上与它们的个体相同,但在形式上与它们的个体不同。实际上,普遍性是与其个体相关的形式原因,而个体是与其普遍性相关的物质原因。因此,可以将三种不同类型的实体称为形式普遍性:
由个体实例化的共同本质——这是第一意向的事物;
普遍性本身的形式,当它与个体的关系中看到时,它属于某种共同的本质——这是第二意向的事物;
普遍本质所固有的可思考性,使其成为我们心灵的可能对象,即将形式普遍性与心智普遍性连接起来的真实原则(《论实体》第 277 章)。
阿林顿接受了传统的现实主义关于形式普遍和个体之间关系的解释/原理,并像威克里夫一样,通过更准确地定义其逻辑结构来改进它,以避免奥卡姆和他的追随者所强调的不一致性。阿林顿认为,物质类别的普遍只能直接接受比它自身更常见的实质形式的陈述。另一方面,附着在实质个体上的偶然形式只能间接地(essentialiter)陈述在那些个体所实例化的实质形式本身中,通过并凭借那些实质形式的个体间接地陈述。因此,他对普遍和个体之间关系的逻辑结构的描述要求重新定义陈述。阿林顿可能是第一个通过将陈述分为形式陈述(praedicatio formalis)和远程内在性(inhaerentia remota)或本质陈述(praedicatio secundum essentiam)来改善威克里夫的陈述理论的人。远程内在性基于主语和谓语之间的部分一致性,它们共享一些但不是全部的形而上学成分,并且不要求谓语术语所表示的形式直接存在于主语术语所表示的实体中。另一方面,形式陈述需要这种直接存在。“人是动物”和“苏格拉底是白色的”是形式陈述的例子;“(什么是)独特的就是(什么是)共同的”(singulare est commune)和“人性正在奔跑”(humanitas est currens)是远程内在性的例子,因为根据阿林顿的说法,如果至少有一个人在奔跑,就可以将奔跑的属性归因于人性的形式。 然而,他确保使用一个形容词的实质性形式作为谓词术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清楚地表明,谓词术语所表示的形式并不直接存在于主语中,而是通过其个体间接归属于它(在《范畴论》中,第 288-90 页)。
4. 实体理论
这些关于形式和实体之间关系的备注将我们带到了阿林顿本体论的核心:实体学说,该学说在他对《范畴论》的评论的第五章中得到了发展。阿林顿的论述可以分为两个主要部分。(一)第一部分试图阐明实体的特征,因此属于该类别的内容;(二)第二部分涉及主体(或个体)和次级(或普遍)实体之间的区别。
阿林顿列举了关于物质的本质和存在方式的七种观点,其中他支持最后一种观点。
根据第一种观点,即语法学家的观点,物质是指在广义上使用时,“物质”一词所指的东西,即任何事物的本质或实质。在这种情况下,物质不是一个范畴,因为满足这一描述的事物并没有共同的本质(《论物质》第 263 页)。
第二种观点是阿维森纳的观点,他肯定任何不依附于其他事物的实体都是物质。根据这个观点,上帝、实质性差异和否定的真理都可以说是物质,尽管只是类比的方式(《论物质》第 263-264 页)。
术语“物质”的第三个含义可以从普通人和神学家对该术语的正确使用中得出:在与其他事物的关系中扮演基础(fundamentum)角色的一切都是物质。在这个意义上,表面是白色的基础(因此也是物质)(在《茶茶猫》中,第 264 页)。
第四种观点似乎与伯利在他最后一篇对《茶茶猫》的评论中讨论并部分批评的匿名观点相同(C.E. 1337,cap. de substantia,ed. Venetiis 1509,fol. 22rb-va)。物质将是(i)一个积极的存在,它(ii)不附着在其他事物上,并且(iii)在与绝对事故(即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主体角色中自然适合。根据这个观点,物质,形式,由物质和形式组成的复合体以及天使智慧体都是物质,而实质性差异和负面真理则不是,因为前者不满足第三个要求,后者不满足第一个要求(在《茶茶猫》中,第 264 页)。
第五种观点是博伊修斯的观点(参见《亚里士多德的四本茶茶猫类别学》PL,卷 64,184A-B),根据他的观点,物质是(i)一个积极的存在,它(ii)不附着在其他事物上,并且(iii)是由物质和形式组成的复合体(在《茶茶猫》中,第 264 页)。
第六种观点是伯利的观点(参见《亚里士多德《范畴论》注释》第 24 页),阿林顿用“现代逻辑学家”这个词来指代他。根据伯利的观点,(i)不在主体中,(ii)具有本质,(iii)自治和独立存在,以及(iv)作为基础的偶然形式的能力是物质的主要方面。这意味着只有主要物质才是真正的物质,而物质和形式以及实质性差异则不是(《范畴论注释》第 265 页)。
最后一种观点是威克里夫的观点(参见《关于范畴存在的论述》第 5 章,第 36-39 页),被广泛引用并几乎逐字逐句地引述。阿林顿声称这种观点优于前面的观点(第七种是形而上学的解释,比前面的观点更深入理解)。根据这种观点,物质的构成原则不是基于绝对事故的能力,而是基于潜能和行动的能力,这些是其内在基础——基于事故的能力只是一个派生属性(《范畴论注释》第 267 页)。
威克里夫关于物质本质的立场意味着,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潜能和行动之间的区别是最基本的区别,而形式和物质之间的区别只是其中一个例子。由于(i)原始物质是纯粹的潜能,而形式是行动,(ii)潜能和行动之间的区别比物质和形式之间的区别更广泛,后者是前者的一个特例。实际上,根据威克里夫的观点,潜能和行动之间的区别贯穿整个创造,因为它也适用于任何形式的精神生物,而物质和形式之间的区别只存在于有形生物中。相反,阿林顿似乎将潜能和行动之间的区别解释为物质和形式之间区别的一个特例,因为他在他引用自威克里夫的《论实体》(In Cat., cap. de substantia, p. 267 [= Wyclif, De ente praedicamentali, cap. 5, pp. 38–39])的关键段落中,不断解释了潜能-行动对立的含义。结果是一种普遍的物质形式论,因为这样一来,物质和形式在存在的秩序和生成的秩序中都起到了原则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因为阿林顿似乎接受这样的观点:(天使的)智力不是单独存在的纯形式,而是必然与天堂的物质结合在一起,以形成有生命的存在(In Cat., cap. de substantia, p. 264)。
这种对物质本质问题的方法的第二个结果是,在他的体系中,只有主要物质才是真正的物质。他对物质的独特标志进行的分析证实了这个结论:在保持数目上的一致性的同时,能够容纳相反的属性,这种修改是通过主体自身的变化来实现的。阿林顿似乎认为,只有主要(即个体)物质才能满足这种描述(《论物质》第 104 页)。因此,次要物质只有作为主要物质的组成部分,才能属于物质范畴。因此,次要物质之所以属于物质范畴,是因为它们是实例化它们的个体物质,而它们本身并不是形式上的物质。事实上,与主要物质不同,次要物质是形式,因此是不完整的实体,具有不完美和依赖的存在方式。它们需要复合物质才能正常存在。没有任何形式本身,甚至包括实质性的形式,都不是形式上的物质,因为没有任何形式本身具有(i)作为潜能和行动的基础的能力,以及(ii)作为其内在成分的物质和形式。次要物质与主要物质的关系是后者的形式原则。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人性和(比如)苏格拉底联系在一起。因此,没有任何次要物质本身与主要物质完全相同(《论物质》第 280 页;另见第 281 页和第 282-283 页)。因此,虽然“人是动物”是一个在世界上有形式断言相对应的句子,但本质断言与“人性是动物性”相匹配。 任何(个体)人之所以是动物,是因为他身上具有人性的形式,尽管人性的形式本身并不是动物性的原则。因此,人性并不是形式上的动物性或理性,尽管它是动物性加上理性(见《范畴论》第五章,第 2b5-6 节;也见《范畴论》第 5 章,第 106v-107r 页)。
原始物质是任何其他种类的范畴存在的基质,因为除了原始物质之外,没有其他存在,只有次要物质和意外事件,它们都是存在于个体物质中的形式。就像亚里士多德(《范畴论》第 5 章,第 2b5-6 节)所说,阿林顿可以肯定地说,原始物质是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存在的必要条件:如果原始物质停止存在,就不会有任何东西存在(见《范畴论》第 5 章,第 286 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世界上可能找到一个(i)不属于某个物种的原始物质,以及(ii)没有任何附着在其中的意外事件。这意味着从完全存在的角度来看,意外事件和次要物质总是假定原始物质,因为成为原始物质就是成为一个自治的独立存在的物品(hoc aliquid),而(i)成为次要物质就是成为一个 quale quid,也就是说,是原始物质的内在和本质决定(或形式),而(ii)成为意外事件就是成为原始物质的外在决定或方面(见《范畴论》第 5 章,第 101v 页)。
5. 绝对意外事件
由于阿林顿将主要物质视为存在的最终基础,与其他任何事物相关,为了保护事故的现实性以及它们与物质和彼此的区别,同时肯定它们在存在上对物质的依赖,唯一的方法就是将它们看作是物质本身的形式,因此是存在上不完整的东西。因此,与威克里夫一样,他坚持认为数量、质量和关系作为抽象的事故是主要物质内在的形式,而如果从它们作为具体存在的角度来看,它们与所在的物质并没有真正的区别,只是形式上有区别,因为它们是物质的方式。因此,阿林顿对事故的处理的主要特点是他将其视为抽象形式和具体属性的双重考虑,以及他对它们客观实在性的承认,因为在他看来,无论哪种情况下,它们都是世界上与心智无关的物品。因此,他阅读亚里士多德论文第 6-8 章的主要目标是展示事故的主要类别的有序内部结构,并重新确认它们与物质类别的实在性和真正区别,反对那些试图将数量和关系简化为物质物质的思想家,如奥卡姆和他的追随者。
(数量)根据亚里士多德范畴学说的标准现实主义解释,也是阿林顿在九种意外中所遵循的,数量是最重要的一种,因为它是所有其他意外的基础,由于数量对于物质实体接受质量和其他意外形式的排序起着作用(《论范畴学》,第 106 页)。相反,奥卡姆声称,将数量形式实际上与物质和质量区分开来是多余的,因为数量假定了它所要解释的东西,即物质实体的延伸以及它们具有部分在部分之外。作为一种意外,数量需要物质作为其内在的基质(参见奥卡姆,《亚里士多德《断言篇》注释》,第 10.4 章,收录于《哲学作品集》,第 2 卷,第 205-24 页)。与伯利和威克里夫一样,阿林顿否认物质实体在没有数量的普遍形式存在的情况下可以实际上延伸,从而肯定了其必要性。因此,他试图反驳奥卡姆的论证。他认为,数量的存在总是意味着物质的存在,但他也相信,物质实体中实际存在的部分必然意味着其中存在一个与之内在的物质(如苏格拉底)真正不同的数量的普遍形式,并且在形式上不同于基于所讨论的物质的事实,即这个相同的物质是一个被量化的东西。对于阿林顿来说,表征数量并将其与其他意外形式,特别是质量区分开来的特征有:(1)作为任何事物的适当度量,以及(2)作为一种绝对实体,使得物质实体实际上具有部分在部分之外的可能性(《论范畴学》,第 106v、107r、114v 页)。
如果数量范畴的最高类属是一种形式,亚里士多德列举的七种物种(线、面、固体、时间、地点、数字和言语)显然不是。阿林顿试图通过重新阐述量化物(量子)的概念,并提出一种从最高类属(一种足够的量)推导出七种数量物种的方法来解决这个困难。他认为亚里士多德列出的七种物种不是数量形式,而是数量本质的最适当和最主要的承载者,这是由类别的最高类属所揭示的。事实上,受到亚里士多德在严格数量和派生数量之间的区别(《范畴学》6,5a38–b10)的鼓励,就像伯利一样,他区分了两种不同的量化方式:自身量化和偶然量化(per accidens)。只有七种数量物种本身才是量子,而其他任何量子都是偶然量子,因此间接地,因为它与七种本质量子之一(或多个)的联系(《范畴学注释》,第 116 页)。
在阿林顿的观点中,七种数量的物种对应于测量物质实体的存在(esse)的七种可能方式。事实上,物质有两种主要的存在方式:永久存在和连续存在。而且它们两者都可以是离散的或连续的。反过来,物质实体的永久存在和连续存在可以从内部或外部进行测量。如果从内部测量,则有三种不同的模式:根据与物质实体相适应的一个、两个或三个维度。在第一种情况下,测量是线,第二种情况下是表面,第三种情况下是固体。如果从外部测量,则是位置。永久存在且离散的物质实体的存在通过数字来测量。连续存在的存在通过时间来测量。最后,连续存在且离散的物质实体的存在通过称为“言语”(oratio)的数量来测量(在《范畴学》中,第 107 页至第 107 页)。
阿林顿从一个共同的原则中推导出七种数量的物种,这个原则对他来说并不令人信服,但非常有趣,因为它清楚地显示出他想要强调数量范畴的统一性,这一范畴起初看起来是异质的,并追溯到数量的现实性和真实区别的问题,追溯到其独特标志的性质和地位的问题。
(质量)关于质量的章节是整个评论中最简单和最有趣的部分,因为阿林顿忠实于亚里士多德的文本和教义,有时甚至提供了相当不成问题的分析和阐明。他处理的主要一般主题是该范畴的内部结构。
在《范畴学》第八章的开头几行(8a25-26),亚里士多德观察到品质是那些以多种方式被谈论的事物之一,这似乎暗示品质并非最高的类属,因为根据亚里士多德自己的说法,以多种方式被谈论的事物总是包含了几种不同的本质。此外,斯塔吉利特提到了四种品质的种类(习惯和性格、自然能力和无能力、情感品质和情感、形状和形态),但没有解释它们如何相互关联以及与该类别的最高类属之间的关系。没有一个亚里士多德的评论者曾经认为品质是以多种方式纯粹模棱两可地被谈论的。因此,没有一个亚里士多德的评论者曾经假设“品质”一词可能有几个不同(但相关)的含义。相反,他们一致认为它具有独特的比例,适用于该类别中所有属于该类别的项目。然而,他们对亚里士多德提到的四种品质的地位和等级顺序存在分歧。例如,大阿尔伯特认为品质立即而直接地分裂成四种品种,这四种品种与最高类属的距离都是相等的。邓斯·斯科特、奥卡姆和沃尔特·伯利则认为所谓的品质“种类”并非真正的种类(或中间属),而是品质的模式,因为许多个别品质同时属于前三种品种,与种类不同,模式不是由相反的属性构成的。阿林顿拒绝了这两种观点。后者是因为它损害了正确范畴理论的实际目标,前者是因为它与波菲里在他的《导引篇》中描述的标准的下范畴结构不符。 因此,他在种类的最高层和四个物种之间插入了一个中间层,声称质量首先被分为可感知(sensibilis)和不可感知(insensibilis)的质量。情感质量和情感、形状和形态来自前一种质量,而习惯和性格、自然能力和无能力则来自后者。实际上,(1)形状和形态是那些因其定量部分的相互位置而存在于物质中的可感知质量,而情感质量和情感则因实质复合体本身的形式而存在于物质中。(2)自然能力和无能力是天生的不可感知质量,而习惯和性格则是由它们存在的物质的活动(无论是物理的还是知性的)所致(在《范畴论》中,第 130 页)。
6. 关系和相关者
亚里士多德在《范畴学》中对关系和亲属的处理是模糊和不完整的,因为(1)他没有关系的概念,他谈论的是亲属,并将它们看作是我们语言中非绝对术语所指的实体;(2)他没有讨论亲属的实际性问题;(3)他没有阐明在《范畴学》第七章中他提出的两个亲属定义之间的联系;(4)他没有给出任何有效的标准来区分亲属和属于其他范畴的某些事物(参见 Ackrill 1963,第 98-103 页)。因为这些事实,在晚期古代和中世纪,许多作者试图重新阐述亲属的学说。最成功和有趣的尝试是六世纪新柏拉图主义评论家(如奥林匹奥多罗斯、菲洛劳斯和辛普利修斯)的努力。与亚里士多德不同,他们能够发展出一种关系(schesis)的概念,几乎等同于我们现代的二元谓词的概念,因为他们将关系看作是抽象形式,其独特特征是同时存在于并连接两个不同的实体。这种观点被拉丁中世纪的作者所拒绝。根据博伊修斯的观点,关系(respectus 或 habitudo)是一种偶然形式,存在于一种物质中(它的内在基质),并简单地涉及对另一种物质的引用,而不是存在于那种物质中。在 13 世纪中叶之后不久,大阿尔伯特明确否认了关系可以同时存在于两个物质中(《范畴学论》第 4 章第 10 节)。几年后,法弗舍姆的西蒙也持有同样的观点(《范畴学问题》第 43 题)。 在 14 世纪,沃尔特·伯利也分享了这种方法,因为他认为这是与中世纪形而上学的基本原则之一相一致的唯一方法:偶然形式与它们所依附的基质之间的等价和对应关系,因此没有偶然形式可以同时完全依附于两个(或更多)物质(参见伯利,《六原理书解》第 7 章)。相反,威克里夫似乎支持一种不同的观点,类似于新柏拉图主义者的观点,他认为关系(1)不同于品质和数量,因为它预设了它们,而且(2)作为这样的关系是两个事物之间的一种链接(参见威克里夫,《关于宾格存在论》第 7 章,第 61 页)。
阿林顿关于 ad aliquid 的理论值得注意,因为他可能是唯一一个追随并发展了威克里夫关于这个主题的思想的晚中世纪作者。他将关系(relatio)看作是一种同时存在于两个相关者中的偶然形式,尽管以不同的方式存在,因为它只命名其中一个。因此,他的关系可以被看作是我们现代具有两个变量或两个位置的函数的本体论对应物(《范畴学》第 295-296 页)。根据阿林顿的观点(与威克里夫的观点部分不同),在将一种物质与另一种物质相关联的行为中,可以分辨出四个不同的构成要素:(1)关系本身,例如父权的形式;(2)关系的主体,即以关系的名称命名的物质,例如(作为)父亲的物质;(3)关系的客体,即与关系的主体相关联的物质,例如(作为)儿子的物质;(4)关系的基础(fundamentum),即使关系存在于主体和客体中的绝对实体(同上,第 299 页)。基础是主要组成部分,因为它将关系与基础物质连接起来,使关系将基质与客体联系起来,并将其一些属性传递给关系(同上,第 291 页)。与威克里夫一样,阿林顿认为只有品质和数量可以成为关系的基础(同上)。从这些前提中可以得出一些关于关系和相关者的性质和地位的结论:(1)关系是一种范畴项目,其现实性比任何其他偶然形式都要弱,因为它依赖于三个不同项目的同时存在:主体、客体和基础(同上,第 295 页)。 (2) 一个关系可以在一个物质中开始存在,而不需要后者发生任何变化,只是因为另一个物质发生了变化。例如:给定两个物体,一个是白色的,另一个是黑色的,如果黑色的物体变成了白色,那么由于这个变化,一个新的意外,即相似关系,也会存在于第一个物体中,而不需要它发生任何其他变化。(3)所有真实的亲属(relativa secundum esse)在本质上是同时的,因为成为亲属的真实原因是关系,它同时存在于两个物质中,从而使两者都成为亲属(同上,第 301 页)。基于此,阿林顿可以将关系分为超验关系和范畴关系(同上,第 290-91 页),而且,他还可以将真实的亲属(relativa secundum esse)与理性的亲属(relativa rationis)进行对比,而不使用对我们的心理活动或语义原则的参考。实际上,一方面,阿林顿将真实的亲属描述为由以下要素组成的聚合物:(1)由一个主要物质、(2)一个绝对的偶然形式(数量或质量)和(3)一个将相关物质与实际存在的另一个物质相关联的关系。另一方面,他将理性的亲属定义为具有以下至少一个负条件的聚合物:(1)关系的内在主体或对象不是物质;(2)对象不是实际实体;(3)关系的基础不是绝对的偶然(同上,第 293 页)。支持这种选择的策略是明显的:阿林顿希望用对外部世界的参考来替代对心理活动的参考,从而仅使用基于现实框架的客观标准来对事物进行分类。
7. 第二意向的语义学
直到 14 世纪末,没有人声称第二意向具有超心理现实性,甚至沃尔特·伯利也没有。根据他的说法,第二意向是在超心理世界中有基础的概念,但并不是术语的本义上的“事物”。这种解释意味着中世纪现实主义的关键,即语言与世界之间一对一对应的原则,必须有一个例外,因为没有共同的本质与第二意向术语相匹配。正是为了消除这个例外,阿林顿(然后是威廉·彭比古尔、罗杰·韦尔普代尔和约翰·塔尔蒂斯)将第二意向实体化,对第二意向的地位标准理论进行了重大修改。事实上,阿林顿不仅将第二意向视为客观存在,而且明确地将其实体化,将其视为与超心理事物的存在方式紧密结合的真实决定(《论范畴学》第 268-69 页)。因此,他将逻辑看作是对现实的一般框架的分析,因为在他看来,逻辑依赖于结构形式(旨在构建语义内容),这些形式作为形式独立于这些内容和学习它们的心理行为。正是通过这些形式,将世界的基本构成要素(个体和普遍性、实体和属性)连接起来(《论范畴学》第 278-79 页)。支持这种选择的策略是显而易见的:与理性关系的情况一样,阿林顿试图用对外部现实的引用来替代对心理活动的引用。换句话说,他试图将认识论归纳为本体论。 从逻辑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采用相同的解释模式来解释专有名词和普通术语(即指称一类个体的表达方式)以及第一和第二意向。与专有名词一样,普通术语也主要表示和标记一个唯一的对象,即共同的本质。但与专有名词所表示的对象不同,共同本质的现实分布在许多个体之间,作为它们的主要形而上学成分,因为它决定了个体自身的典型特征。通过将普通术语与这样的对象关联为其主要指称者,阿林顿认为他可以解释一个普通术语可以同时代表和标记许多个体的事实。只有这样,他才认为我们可以赋予我们的知识价值,否则它缺乏充分的基础(在《范畴论》第一章,第 101v-102v 页)。
然而,这个过程非常强大和有力,但当应用于第二意向的术语时,会导致一个悖论,我们在其中将其视为独特的对象,即诸如“第一实体”(substantia prima),“个体”(individuum)等术语(或表达式)。实际上,根据阿林顿(以及那个时期的许多其他现实主义者)的观点,一个普通术语总是与世界上真实存在的普通本质相匹配。因此,由于术语“个体”似乎是普通的,因为它可以代表多个事物,它应该表示它们共享的一种超物质普通本质。因此,我们将不得不承认存在一种个体普通本质,即作为它们成为个体的原因的存在于所有个体中的(自相矛盾的)实体。阿林顿不会放弃哲学语言与世界之间一对一关系的原则,只能通过将这种术语分类为原子(discreti)术语来消除这个悖论,即指代个体而不是个体集合的术语或名词短语,如“苏格拉底”或“这个人”(hic homo)。根据阿林顿的观点,有三种主要类型的原子术语:
人称代词,通过指示定义(demonstratione)来确定一个特定的单数指称对象;
专有名词;以及
狭窄范围的表达式(智力的限制)- 即像“这个人”这样的表达式,将一个特定的指称者标识为给定(显现的)个体集合的成员。同样,“第一实体”和“个体”这样的表达式也属于这第三类,因为它们假设了一个普遍概念(例如实体和存在),其范围通过我们的智力的行为缩小到物质和存在之间的一个唯一对象 - 一个不是普通的对象(在《范畴学》中,第一章,第 270-271 页)。
规则是,只有当术语表示一个共同的本质时,它们才能被列为共同的术语,这是安全的,但代价是对它们的语义能力进行了反直觉的分类。实际上,根据阿林顿的解释,说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是第一实体只是意味着(i)每个人都是他自己,以及(ii)每个人都是一个非普遍的实体。这是一个解决方案,它意味着成为个体不是一种积极的事态,而是一种消极的事态,因此将阿林顿的本体论与亨利·根特的个体化理论联系起来。
8. 阿林顿在中世纪思想史中的地位
阿林顿的范畴理论是 14 世纪末至 15 世纪初传统教义部分解体的有趣例子。在阿林顿的形而上学中,(1)主体(或个体)物质与次级(或普遍)物质之间的关系,以及(2)物质与事故(抽象和具体)之间的关系,以及(3)本质和偶然性陈述的内在本质与偶然性陈述的本质都与亚里士多德的原理有很大不同,范畴教义的一般含义被深刻修改。根据阿林顿的观点,形式和本质陈述以及形式和偶然性陈述分别对应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和偶然性陈述。但他认为远程内在性比形式陈述更普遍。因此,在他的系统中,形式陈述是远程内在性的一种子类型。这意味着他承认一个基于部分一致性的单一本体模式作为每种陈述关系的基础。因此,形式本质陈述和形式偶然性陈述与亚里士多德的模型非常不同,因为它们表达了一致性的程度以及远程内在性。因此,物质与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体与普遍性之间的关系(因此,普遍性物质和事故的本体论地位)完全改变了。在阿林顿的观点中,作为个体物质的模式的具体事故和作为个体物质本质的主要组成部分的普遍性物质与主体物质真正相同但在形式上又有所不同。 此外,在《范畴学》中,亚里士多德(1)将主要实体描述为既不存在于主体中也不可归于主体的存在,(2)将潜在事故的能力视为物质的构成原则,而阿林顿(1)将主要实体定义为(i)适于作为潜在和行动的基础,以及(ii)具有物质和形式作为其内在基础,并且(2)明确肯定潜在事故只是实体的派生属性。最后,由于他对实体化的强烈倾向(正如我们所见,阿林顿系统地用本体论的标准和参照物取代了逻辑和认识论的规则),他将亚里士多德关于同义词、异义词和类义词的理论解释为关于真实事物的本体论理论,而不是关于术语和事物之间关系的语义学理论。总之,阿林顿将真实和逻辑(可以这么说)层面混为一体:就像伯利和威克里夫一样,他将逻辑视为关于存在的言论的理论,侧重于存在于世界中并且完全独立于理解它们的心智行为的结构形式和关系。正是通过这些结构形式和关系,连接现实基本要素(个体和普遍性、实体和事故)的网络得以清晰展示。然而,由于他对物质和断言的独特观念,他的世界与伯利和威克里夫的世界不同。在伯利的观点中,宏观对象(即由专有名词或个体表达式所表示的东西,如“苏格拉底”或“这匹特定的马”)是世界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们是由真正不同的要素组成的聚合体:存在于它们中的主要实体和实质性和偶然性形式。主要实体和实质性和偶然性形式就像简单(或原子)对象,每个都具有独特而明确定义的本质。 虽然它们很简单,但其中一些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是复合的,因为它们可以归结为其他东西 - 例如,原质是由特定的形式和物质组成的。原质与宏观对象的其他组成部分不同,因为它具有作为自主和独立存在的对象的特殊存在方式,与其他范畴项目相反,它们必须假设它的存在。因此,原质是与其他一切存在相关的基础。实质形式和偶然形式之间的区别源于它们与原质的不同关系:实质的普遍形式揭示了原质的本质;相反,那些仅仅影响原质而没有实际与其本质结合的形式是偶然形式。因此,宏观对象不仅仅是原质,而是一组有序的范畴项目,因此,即使原质是最重要的元素,也不包含宏观对象的整个存在。根据威克里夫的观点,任何存在都是一个命题(泛命题主义)。任何一种存在的构成属性是能够成为复杂意义行为的对象的能力。这个选择意味着对超验论的标准中世纪理论的革命,因为威克里夫实际上用真实取代了存在。根据普遍信仰,真实实际上只是被视为与智力相关的存在本身,无论是神的还是人的。根据威克里夫的观点,存在不再是主要的超验论,它的概念也不是最初和最简单的,但存在可以归结为更基本的东西:真实(veritas)(或真实,verum)。只有可以由复杂表达式表示的东西才是存在,而任何作为意义行为的适当对象的东西都是真实。因此,“真实”才是存在本身的真正名称。 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每个类别表达式的意义的类型的独特性。在威克里夫的世界中,具体术语和命题都指的是同一种(类型的)对象,因为主体实体必须被视为(原子的)事实状态。根据他的观点,从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一个特定的人,例如,只是一个真实的命题,具有其真实的主语(那个特定事物在时间上的具体存在,比如苏格拉底),其真实的谓语(普遍的本质,即以普遍性质看待的人类本质),以及其连词(特定的本质,即苏格拉底的个体本质)。结果是,威克里夫的世界由分子对象组成,它们不是简单的,而是复合的,因为它们可以归结为其他层次的现实,并且无法独立存在:存在和本质,潜力和行动,物质和形式,抽象的种类,物种和差异。因此,每个人可以谈论或思考的事物(或分子对象)都是一种事物,也是一种原子事实状态,而每个真命题都表达了一个原子或分子事实状态,即两个(或更多)分子对象的结合(如果命题是肯定的)或分离(如果命题是否定的)。相反,阿林顿的世界由原子对象组成,其构成要素是抽象形式(或本质),包括实质和偶然性、潜力和行动以及物质。实际上,根据他的观点,与伯利不同,适当名称或个体表达所指的是一个主体实体,而与威克里夫不同,简单和复杂的表达式具有不同的意义。 此外,在他看来,苏格拉底不能被视为一个集合体,因为作为他的本体的实质普遍形式所陈述的存在和作为他的具体偶然形式所依附的存在与苏格拉底本身的主体存在相一致。因此,如果我们从苏格拉底的存在角度来看,苏格拉底只是一个原子对象,一个主体实体。如果我们从他所包含的本质的角度来看他,那么他是真正不同形式的复合体,这些形式只能作为其组成部分存在,并通过其存在。这是阿林顿用于解释普遍和个体之间关系以及物质和具体事故之间关系的“真正相同而形式上不同”的公式的内在意义,也是他对主体的本质和特殊存在方式的描述:成为主体实体就是成为任何可能存在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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