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兰·勒罗伊·洛克 Locke, Alain LeRoy (Jacoby Adeshei Carter and Corey Barnes)

首次发表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星期五;实质性修订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

阿兰·勒罗伊·洛克因其于 1925 年出版的《新黑人》而被誉为“哈莱姆文艺复兴之父”——这是一本由白人和黑人艺术家创作的诗歌、散文、戏剧、音乐和肖像画的选集。洛克以非裔美国文学和艺术的理论家、评论家和解释者而闻名。他还是一位富有创造力和系统性的哲学家,他发展了价值观、多元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的理论,这些理论在他对美学的研究中得到了支持和加强。洛克对黑人美学的看法与他那个时代的一些主要黑人知识分子(尤其是 W·E·B·杜波依斯)有所不同;他与杜波依斯在关于黑人艺术追求的适当社会功能上存在分歧。杜波依斯认为,黑人艺术家的角色和责任是提供一个关于黑人和黑人经历的表达,以帮助追求社会提升。洛克批评这种做法是“宣传”(AOP 12),并主张艺术家的首要责任和功能是表达自己的个性,并通过这种表达传达出普遍人类的吸引力。

洛克是一位杰出的学者和教育家,在他的一生中也是一位重要的种族和文化哲学家。在这些领域中,他最重要的贡献之一是发展了“种族民族”的概念,洛克将种族看作是社会和文化遗传,而非生物遗传的问题。按照当代的说法,洛克是一位种族修正主义者,他持有一种有争议且自相矛盾的观点,即即使他们有意识地致力于破坏或改变有害的种族范畴,作为一个“种族”的成员,思考和行动往往符合群体的利益。对于洛克来说,种族称谓在没有对其所处的具体文化和历史背景有所了解的情况下是无法理解的。洛克在多元主义、相对主义和民主领域的哲学思考和写作,旨在提供对文化或种族差异的更清晰理解,并探讨不同种族和文化之间更有效的接触方法的前景。

阿兰·勒罗伊·洛克(Locke),与杜波依斯一样,常常被归类为实用主义哲学传统,尽管有些令人惊讶——令人惊讶的是,洛克的实际观点在实质上更接近于杜威、詹姆斯和罗伊斯等实用主义思想家,而不是杜波依斯——但他在当代实用主义哲学家的著作中并没有像杜波依斯那样受到太多关注。尽管如此,他最为人所知的是与实用主义传统有着密切联系,但他的“批判性实用主义”,尤其是他的价值理论,也受到了雨果·门斯特伯格、F.S.C.席勒、亚历克修斯·迈农、弗朗茨·布伦塔诺和克里斯蒂安·冯·埃尔恩费尔斯的影响。在哈佛大学的早期教育阶段,洛克就对哲学中的实用主义传统产生了亲近感。洛克在价值论方面的成熟观点比许多主要的实用主义者(如杜威和詹姆斯)要早得多。在实用主义者中,洛克可以说是最发展和系统的价值哲学家,并提供了许多关于民主的批判性见解。


1. 年表

1885阿瑟·洛克(Arthur Locke)于 9 月 13 日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父母为普林尼·伊斯梅尔·洛克(Pliny Ishmael Locke)和玛丽·霍金斯·洛克(Mary Hawkins Locke)。

1902

在同一年,洛克从费城中央高中毕业,同时患上风湿热,对他的心脏造成了永久性损害。

1904

以第一名的成绩从费城教育学院获得文学学士学位。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已知出版物《小学道德培训》。

1904–07

洛克就读于哈佛大学,获得第二个文学学士学位,并以优等生的身份毕业。在哈佛期间,洛克被选为菲贝塔卡荣誉学会会员,并在乔赛亚·罗伊斯、乔治·赫伯特·帕尔默、雨果·门斯特伯格和拉尔夫·巴顿·佩里的指导下学习。尽管当时洛克是该学院的教员,但他实际上从未与威廉·詹姆斯一起学习。在哈佛期间,洛克凭借一篇关于丁尼生的论文《普罗米修斯神话:文学传统研究》获得了英语鲍登奖。正是在哈佛期间,洛克第一次遇到了作为讲师工作的霍勒斯·卡伦。

1907–09

1907 年,阿兰·勒罗伊·洛克被选为首位非裔美国罗德学者。尽管作为罗德学者,他有权进入牛津大学的学院,但在这方面他遇到了一些困难,直到最后被录取到赫特福德学院。在牛津期间,洛克学习了哲学、希腊语和文学。正是在牛津作为罗德学者期间,洛克第一次遇到并与皮克斯利·卡·伊萨沙·塞梅成为朋友。1907 年和 1908 年,霍勒斯·卡伦也作为谢尔顿学者在牛津。

1910–11

在牛津大学学习期间,在返回哈佛大学完成博士学位之前,洛克在柏林大学师从德国社会学家格奥尔格·西梅尔,重新认识了他的哈佛教授雨果·门斯特伯格。在柏林大学期间,洛克加深了对价值理论的兴趣,特别是对亚历修斯·迈农、克里斯蒂安·弗赫尔伯爵·冯·埃伦费尔斯和弗朗茨·布伦塔诺等理论家的研究。

1912–14

被任命为霍华德大学教育学院的英语、哲学和教育助理教授。

1915

给予阿兰·勒罗伊·洛克的霍华德分会一系列关于种族和种族关系科学研究的讲座,题为“种族接触与种族关系:关于种族理论与实践的讲座。”

1917

博士论文题为《价值理论中的分类问题》,于 1917 年 9 月 17 日提交给导师拉尔夫·巴顿·佩里。

1918

从哈佛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

1925

在努力实现黑人和白人教职员工工资平等的努力后,被霍华德大学解雇。那年 12 月,洛克出版了他最著名的作品《新黑人:一种解释》,并因此成为一位领先的非裔美国文学评论家和美学家。

1928

在莫迪凯·W·约翰逊被任命为该校首位非裔美国校长后,洛克回到了霍华德大学。

1935

据报道,正是在这一年,洛克通过在霍勒斯·M·卡伦和西德尼·胡克编辑的《美国哲学,今天和明天》中发表的“价值和命令”一文,重新激发了他对哲学写作的兴趣。

1942

出版了两本编辑的专著和一篇文章:与伯恩哈德·J·斯特恩合著的《当民族相遇:种族和文化研究》,《颜色:民主未竟之事》特刊的《调查图形》和《谁是黑人?》。

1943

在海地公共教育部的支持下,作为美洲艺术和知识关系委员会的交流教授,发表了一系列题为《黑人对美洲文化的贡献》的讲座。

1953

从霍华德大学退休并搬到纽约。

1954

6 月 9 日在纽约西奈山医院因持续心脏问题去世。

2. 价值论/价值理论

洛克在价值理论方面的开创性论文《价值与命令》在其目标上与开创性一样雄心勃勃。在这篇论文中,洛克阐述了他认为是价值论的核心问题;详细说明了美国哲学,特别是实用主义,未能对价值哲学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的原因;论证了价值主要根植于人类态度;并提供了关于价值形成和价值的功能角色的详细理论解释。洛克认为,价值是“一种情感中介的经验形式”。洛克发出以下警告:

[i] n dethroning our absolutes, we must take care not to exile our imperatives, for after all, we live by them. We must realize more fully that values create these imperatives as well as the more formally super-imposed absolutes, and that norms guide our behavior as well as guide our reasoning. (VI 34)

价值观是人类经验的重要且必要的一部分。作为内在的有价值的存在,所有人类个体都是有价值的存在。他写道:

[t] he common man, in both his individual and group behavior, perpetuates the problem in a very practical way. He sets up personal and private and group norms as standards and principles, and rightly or wrongly hypothesizes them as universals for all conditions, all times and all men. (VI 35)

各种估值几乎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的审美、道德和宗教评价和判断。

在洛克的估计中,

当代哲学最严重的问题是如何在知识层面上避免教条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情况下,为价值观建立一些规范原则或客观有效性的标准,并且在社会行为和行动层面上避免其相关性,即不容忍和大规模强制。(VI 36)

这是洛克价值论的核心和驱动问题,因此它指向了他整体哲学观的一些关键方面,尤其是他的价值理论,以及他的社会和政治哲学。在价值论层面上,这个问题被重新提出,即基本价值模式是否在评价判断之前自动或倾向性地设定了它们的目标价值。如果价值模式自动或倾向性地设定了自己的目标,那么就会存在一种更直接的方法来理解价值。此外,如果可以发现某些心理状态与特定的评价之间的联系,那么这可能至少为价值和评价的客观评估提供一条途径。在社会和政治层面上,即人们实际上形成评价并以各种方式行动的实践层面上,这个问题是以如何最好地避免一种静态、武断和过度公式化的价值理论来表述的,这种理论方式会妨碍理论提供对价值现象的充分理解。为了做到这一点,需要对价值规范进行功能分析,并且规范原则必须是评价的直接背景的结果。我们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看到,这是洛克价值多元主义和相对主义的主要动力。

2.1 价值感受和价值模式

洛克从考虑价值的最基本特征开始;它们的情感特性。他写道

价值模式通过感受直接建立了一种定性范畴,这种范畴通过其相应的感受质量进行区分,构成了一种情感中介的体验形式。(VI 38)

每种价值模式都与特定的感受或感受质量相关联。事实上,洛克认为价值模式之间的差异在于感受质量的不同。价值模式,或者更好地说,价值方式,指的是一种特定方式的体验的定性特征,这种体验是通过洛克所称的感受质量所介导的情感或态度。这对于价值的一般理论有几个重要的含义:将价值归于一个主体取决于与之相关的感受质量;通过对其情感质量的理解,价值可以立即被认知;价值断言是由感受质量的情感和意志影响决定的;一旦主要的感受质量被建立,给定价值的命令就会立即给出。

洛克声称感受质量与价值模式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前者决定后者。价值模式通常在价值被理解时建立起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即使在感受到其直接质量时,价值模式也将是不确定的。价值的基本类别并不是理性的:一个人不能简单地通过推理来理解它们。在发展和阐述他的价值论时,洛克寻找价值类别时从人类的实际评价中出发。他的理论不是预先确定评价的类别并试图将价值经验塞进这些类别中,而是从我们具体的评价出发,确定它们是否有共同的特征。然后根据观察到的共同点,将特定的价值经验归类为同一类的成员。洛克写道,

[肉体和血肉的价值] 可能不像逻辑真理或模式化判断那样普遍或客观,但它们并不因此失去一定的相对客观性和普遍性。价值的基本特质...属于心理学的范畴。它们不是基于价值的类型或领域,而是根植于评价的方式或种类。(VI 38)

洛克意识到证明价值模式的基本一致性和统一性依赖于感受质量并不容易。迄今为止所阐述的立场可能仅仅是假设性的和推测性的,并需要实验方法来证明它。洛克指出,对该立场的主要反对意见已经在格式塔心理学的发展中得到了解决,因为它已经为一个全面的知觉方案在认知、比较和选择中建立了经验基础。此外,通过转化的现象(见下文 2.3 节)为该立场提供了间接证据。

2.2 价值观的功能视角

根据洛克的观点,尽管价值模式立即由价值的情感特征确定,但这并不是价值的最终确定。即使确定了价值模式,价值的合法性仍可能存在疑问,其在整体价值体系中的位置可能不清楚,以及估值背景的特定方面可能不确定。这使洛克得出结论,价值规范的主要规范性特征最好在其作为感情态度的刻板印象和对某些行动选择的习惯性冲动中寻找。这使它们具有文化特定性,并且在时间和地理上具有依赖性,因为价值只能在特定的背景下习惯和发挥任何程度的可靠性。此外,与理解价值模式的情况类似,给定价值的功能性是通过经验发现的,而不是事先假定的。因此,价值只有在理性和判断次要地加强它们的情况下才会成为绝对的,如果它们真的成为绝对的话。在其直接的特性和质量上,价值是情感的,但它们还受到理性和判断的进一步调节。价值断言依赖于理性和判断;但谓词本身是由价值的模态质量确定的。因此,判断一个对象是美丽还是丑陋涉及理性和判断,但对象被体验为美学取决于其情感的理解;它的美学体验。

在谈到他对功能价值理论的偏好时,洛克写道:

我承认一开始我更偏向于功能价值理论,但我对价值规范的功能分析的辩护并不完全偏袒,而是因为功能方法即使导致非功能主义的价值理论,也必然以它们的相互关系来处理价值的各种变体,从而保证了比较方法和更现实的价值分析类型。(FVVU 81)

此外,功能性的价值解释具有理论上的优势,能够解释价值之间的相似性、价值的互换性和转值性。也许在对价值及其相关命令采取功能观点时,洛克的价值理论最为实用。价值的功能观点强调价值是我们生活经验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最基本的层面上,价值功能性旨在提供一种理解特定价值如何作为个体和集体行动的协调机制的方式。一些价值具有特定的社会角色;它们已经被修改和适应以帮助实现或维持某种社会目标或目标。这些价值观通常被编码在文化的习俗和传统中,并且有时在其功能角色过时后仍然保持着仪式化。在洛克的社会和政治哲学中,功能观点对于价值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在下面的 3.2 节中进一步探讨。

2.3 转值

阿兰·勒罗伊·洛克的公理学中,重新评价是一个核心原则。他写道:

[t] 我们进一步调查,就越发现价值的内容没有固定性,因此我们必然推断它们作为群体的身份必须依赖其他因素。(VI 40)

特定价值的感受质量必然确定了评价方式,即所涉及的价值类型(例如美学、宗教、道德等),以及适当的价值谓词。然而,一个作为价值内容的特定对象与对该对象的任何特定情感反应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同一个对象可能在不同时间对同一个人产生不同的影响,或者在同一时间引发多个人不同的情感反应。因此,重新评价最简单地是以不同的方式评价某物,这首先要求对价值对象具有非典型的情感联想。导致情感反应对对象发生这种转变的潜在原因有多种,这些原因可以是即时的,也可以是随时间逐渐展开的。“改变的情感态度创造了新的价值”,洛克说,“态度的类型形式带来了相应的价值类别。这些模式共同主张它们自己的相关规范;每个模式都建立了自己的范畴命令”(VI 41)。

洛克将重新评估视为不可避免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和文化力量,这些力量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状态,并受到各种变革性影响的影响,因此静态价值是不可信的。价值转化可以在个体层面上或广泛的社会或文化价值层面上发生。洛克希望这种分析能使我们更接近对价值和估价机制的实际理解,他希望这能使我们更接近理解价值之间的协议和价值冲突的基础。

2.4 价值分类

洛克提供了四种传统价值(宗教、道德、逻辑和美学)的分类,以展示他的理论如何根据它们的特征感受质量将价值分类为不同类型(见下表)(VI 43)。该模式还记录了价值谓词以及与每种价值类型(价值类型)相关联的正极和负极。最后,该模式根据价值的方向性进一步划分每种价值;即价值主要是内向的,对个体主体内部起作用,还是外向的,在社会环境中起作用。

洛克认为他的立场在价值理论方面比更加逻辑的理论具有一定的优势。特别是,它能够更好地解释对后者类型理论而言令人困扰的某些价值现象。诸如重新评估、价值融合和价值冲突等现象可以通过基本原理来解释,即评估方式由主体在价值背景下的情感反应特征所决定。洛克声称,逻辑理论在历史上一直难以解释诸如对逻辑或数学证明的审美评价;对审美创作的道德承诺;或对宗教实践的审美欣赏等现象。特别是,逻辑理论一直难以理解将一个价值类型的谓词赋予传统上属于不同价值类型的对象,例如将逻辑证明称为美丽或丑陋。传统理论将这种价值断言视为纯粹的隐喻或类比。

| 模态质量 | 值类型 | 值断言 | 值极性 | | --- | --- | --- | --- | --- | --- | | | | | | 正面 | 负面 | | 赞美:(敬畏崇拜) | | | | | | | a. | 内向:内心狂喜 | 宗教 | 神圣-邪恶 | 神圣 | 罪恶 | | b. | 外向:宗教狂热 | | 善-恶 | 救赎 | 谴责 | | 紧张:(冲突选择) | | | | | | | a. | “良心”的内在紧张 | 伦理 | 善-恶 | 良心 | 诱惑 | | b. | 职责的外在紧张 | 道德 | 对-错 | 正确 | 犯罪 | | 接受或同意:(好奇心-知识满足) | | | | | | | a. | 思想上的内在一致 | 逻辑真理 | 正确-错误 | 一致性 | 矛盾 | | b. | 经验上的外在一致 | 科学真理 | 真-假 | 确定性 | 错误 | | 安宁和平衡 | | | | | | | a. | 沉思中的圆满 | 美学 | 美-丑 | 满足 | 厌恶 | | b. | 创造性的圆满 | 艺术 | 好-不满意 | 快乐 | 苦恼 |

洛克用更基本的心理不相容性来解释价值冲突。价值感不仅决定了给定价值的定性特征,还通过根据它们共同的情感质量将价值分组来建立更广泛的价值类别。正如他所说的:“改变态度,不论内容如何,你都会改变价值类型;适当的新断言会自动跟随”(VI 44)。

价值态度可以在心理上不兼容,在这种情况下,洛克认为价值的等级排序不能解决不兼容性。实际上,他建议人们通过从一种估值模式转变到另一种来解决各种价值态度的不可比性。这就是为什么基于潜在心理状态确定各种价值模式的功能性价值观是可取的。这样的理论更能与我们实际的价值实践达到反思均衡。所有的价值都与一组命令相关联。洛克对命令如何形成没有太多的论述。可以推测,命令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是由所讨论的价值的定性特征决定的。人们首先根据对估值对象的初始情感反应形成一个价值态度。作为一种中介形式的经验,价值提供了朝着以某种方式行动和克制行动的动机驱动力。价值不仅为认知和心理驱动提供规范方向,也为行动提供规范方向。一旦价值的情感质量被理解,命令部分地就已经形成了。

3. 多元主义

阿兰·勒罗伊·洛克的哲学世界观充满了对多样性的关注。洛克将多元主义以其各种形式——宗教、文化、价值等——视为世界的基本特征。因此,他的主要关注点是理解人们相遇的多样性方式,并提供一些规范指导,以便在相遇时能够最好地行动。价值观组织、协调、调解和引导经验。通过这样做,它们既具有宝贵的认识论功能,也具有存在论功能。价值观指导和引导我们的行为,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影响我们与他人相遇的性质,并经常成为个人和人群之间冲突的源泉。在价值评估者中普遍存在的错误是将价值“全面化”为“绝对”或“最终目标”,忘记了任何给定的价值只包含现实的一个方面,不应被视为超越或可归约于该现实。这是洛克的价值哲学在社会理论中的一个基本洞见。洛克认为,如果他正确地断言“作为同一基本现实的派生方面,价值秩序不能合理地成为竞争和对抗的现实”,那么他将为不同人类集体之间更加宽容的交流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VI 47)。洛克对他的多元主义立场的阐述是对多元主义的三个障碍或障碍的回应:绝对主义、(反)均一主义和武断教条主义。如果个体的价值评估者或价值群体能够避免这三个陷阱,那么他们可能会发展出一种多元主义的价值取向。

3.1 多元主义的三个障碍

对于多元主义来说,第一个障碍是绝对主义。当价值观及其相关的命令被认为适用于所有人类,无论社会或历史条件如何,它们就是绝对的。这是因为绝对主义对价值观的理解不是基于人类的生活经验,而是源于其他东西,如上帝或人类的理性。而多元主义旨在容纳各种相互竞争的价值观,绝对主义只容许一套普遍适用于所有人类的价值观。洛克声称,“绝对主义以新的、可怕的形式再次出现”,他警告我们要警惕“社会和政治形式的绝对主义,以及它们伴随的知识专制和普遍性”(PID 53)。洛克声称,这些新形式的绝对主义是旧形式的产物。当价值观被认为是绝对的时,往往会导致对竞争价值观的合法性的贬低。多元主义避免以绝对主义的方式来理解价值观。将各种价值观念放在平等的地位是洛克多元主义的目标。

泛素主义,对多元主义的第二个障碍,是一种观点,认为在给定的社区或群体内,价值观应该是统一的。给定群体成员的经验通过相同的调解形式进行过滤,以产生价值的统一性。价值被赋予群体所有成员的单一形式;而不是允许多样化的调解经验。价值的统一性可以通过暴力、强制或和平手段实现,但在所有情况下,它都是试图用同质性取代多样性的一种尝试。洛克怀疑,捍卫自己的文化并在竞争的价值主张之间达成共识的愿望是追求统一性的根源。不幸的是,这种动机很容易变成试图无理由地将自己的价值体系强加给他人的尝试。泛素主义是拒绝容纳对多元主义至关重要的无数价值形式的行为。

最后,洛克警告我们要避免任意性和教条主义的陷阱。当一个人在没有任何理由选择它们而不是其他可用选项的情况下形成价值承诺时,这些价值承诺就是任意的。当一个人认为自己的价值观是无可争议的,并且对可能导致她改变或拒绝这些价值承诺的批判性观点持封闭态度时,她就是教条地坚持自己的价值观。

3.2 作为功能基础的多元主义

洛克将多元主义描述为一个功能基础,一个可以作为实现相互冲突价值触和的基础。洛克所设想的多元主义有潜力通过承认各种价值和价值体系的共同特征来在竞争和冲突的价值之间达成一致。仔细研究洛克对价值的分析,特别是基本人类价值观、基本等价性和功能恒定性的三个概念,将阐明多元主义以这种方式发挥功能的含义。

首先,基本人类价值观的概念,洛克指的是那些对许多或所有价值体系都是共同的价值观;例如对上帝的信仰、对自己文化社区的承诺、对人类生命的尊重等。尽管这些价值观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但从更一般的角度来看,它们大多数情况下是共同的。当然,价值社区是不同的,没有两个价值社区会完全相同,但是在不同价值社区之间存在着一部分价值的重叠。因此,基本人类价值观是基本的和人类的,因为它们在多个价值背景中共同表达,并与人类生活相关,而不是因为它们在整个人类中具有普遍适用性。

下面的两个概念——基本等价和功能恒定——可能最好理解为形式等价和功能等价之间的两个方面。基本等价指的是形式上的相似性,功能恒定指的是功能上的相似性。基本等价是由于相应的价值模式而产生的形式相似。它是一种价值类型的相似性,或者更好地说,是相同类型的特定价值。这个概念建立在对估值对象和估值方式之间的区分上。估值对象可能不同,而价值模式却不变。因此,一个对象可以以多种方式被赋予价值,许多不同的对象可以以相同的方式被赋予价值。以婚姻制度为例。婚姻可以以至少两种意义上被赋予价值,首先,它可以被看作是男女之间的宗教联合,其次,婚礼仪式本身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礼仪化的审美体验。在这两种情况下,同一个现象是两种不同价值模式的内容。在第一种情况下,婚姻被宗教地赋予价值;价值的特征质量,即其形式,是精神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婚姻可以因其优雅的装饰、宏伟的仪式和美丽的布置而被赋予价值。这个例子说明了不同的估值方式可以被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应用于同一个对象。估值也可以反过来,即不同的对象可以以相同的方式被赋予价值。例如,婚姻、洗礼或洗礼都可以以宗教或审美的方式被赋予价值。即使它们的对象可能不同,我们也可以认识到竞争价值的形式上的相似性,或者在对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形式上的差异。因此,基本等价指的是形式上的一致性,而不是内容上的一致性。 这是一个概念工具,使人们能够认识到他们各自的价值表达是同一类别的物种。洛克谈到了基本人类价值的客观比较,这使人们认为他的观点是不同的群体可能认为不同的价值集是人类基本价值,尽管这些价值可能不相同,而是形式上等价的价值。

形式/功能等价区分的另一面是功能恒定的概念。功能恒定指的是基本等价值在各种价值社区中作为价值过程和活动的稳定特征的能力。洛克设想,在内容上可能存在巨大差异的背后,以及形式上的相似性之外,各种价值的可比效用是可以在不同情境中发现的。每个价值都有一个伴随的功能;它在给定的价值社区中扮演的角色。无论形式还是内容上的差异,这些价值仍然可以在功能上等价。通过比较不同价值群体中发现的基本价值,可以发现这些功能恒定。

因此,功能等价性提供了两种类型的恒定性:首先,在给定的价值共同体中,功能在不同价值群体的成员中扮演相同的角色,因此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是恒定的;其次,功能可以成为不同价值群体之间的共同特征。再次以婚姻为例。诚然,这种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这些价值的形式和内容可能存在差异。但仍然存在这样的情况,即这种变化在价值共同体内产生了类似的功能。孩子们被抚养,支持网络得以维持,财产共同持有并传给后代等等,这些社会角色由社区中各种家庭关系的表达方式来履行。此外,家庭价值观在不同文化中也具有这种功能。确实,不同价值共同体之间的功能可能并不完全等价,甚至在其中也可能不等价,但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功能等价性是可以观察到的。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在一个语境中,某个价值存在社会功能,而在另一个语境中则不存在:如果是这样,就无法进行等价性的比较。所有价值都有功能,但由于给定价值与特定功能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并不意味着每个价值功能在每个文化中都能找到。

4. 相对主义

对洛克来说,相对主义始于对早期讨论的价值等价性的系统性认识方法,然后能够对常常将文化交流变成棘手问题的有害价值评估形式进行抵制。这种观点被称为相对主义,因为它使对给定文化的价值的全面和准确理解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将该文化与其他文化进行比较。此外,洛克声称文化相对主义可以作为“对人类价值的科学客观解释者,有时甚至可以作为冲突价值之间的裁判和调解者”(CRIP 70)。

4.1 文化等价原则

在洛克的观点中,相对主义不是一种消极的怀疑立场,它基于一种信念,即人们无法对价值共同体的相对价值做出令人满意的确定。相反,它是一种关于不同价值传统和文化的相对价值的积极肯定立场。洛克用文化等价性、文化互惠性和文化可转换性三个原则来阐述他的相对主义。他声称这三个原则可以从更大的相对主义观点中推导出来,并将使“对人类文化的更客观和科学的理解以及对它们相互关系的更合理控制”成为可能(CRIP 73)。

三个原则中的第一个是:

文化等价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应更明智地在对人类文化进行分析和比较时,更加注重功能上的相似性,从而抵消我们对文化差异的传统和过度强调。这种功能等价性,我们可以称之为“文化同源”或“文化相关”,在表面上存在着欺骗性的制度分歧下被发现,为跨文化的理解和合作提供客观但中立的共同基础。(CRIP 73)

第一个原则的影响是揭示了文化之间看似巨大的差异更多地是我们选择性偏好的结果;也就是说,我们培养出的习惯是更加敏锐地关注差异而不是相似性。相对主义的第一阶段是重新调整我们的关注重点,更加倾向于在价值共同体中寻找相似之处。文化同源和相关是客观的,因为它们被发现是多个价值体系的真实特征。它们在重要意义上是“存在”的,既可以被价值群体内部的观察者发现,也可以被外部观察者发现。这些价值同源之所以被视为中立,是因为它们并不因为它们的客观性而偏袒任何一种价值类型或价值内容。在这个阶段,它们被视为关于社群内存在的价值的事实。

4.2 文化互惠原则

文化相对主义的第二个原则是:

文化互惠原则,通过普遍承认文化之间所有联系的相互性质,并认识到所有现代文化都是高度复合的,将无效化以广义、整体的优劣假设来估计文化,取而代之的是科学的、逐点比较,以及相应有限、具体和客观可验证的优劣。 (CRIP 73)

洛克的相对主义的这一方面需要在“不同立场之间保持善意的中立”(CRIP 70-71)。它首先培养对文化容忍的态度,希望这种容忍能够导致相互尊重,进而成为建立文化之间相互交流的基础。在最有可能的情况下,这些初步的交流将围绕着形成狭义共识社群的特定价值展开。最终,如果文化相对主义能够在价值社群之间促进足够程度的互惠,那么文化相对主义可能会建立起相互理解和欣赏的基础,以支持价值群体之间的积极合作。文化互惠原则限制了我们根据文化等价原则得出的推论,至少有两个方面:首先,它强调逐点比较的范围限制了所发现的价值同源词,其次,它禁止将特定价值与特定文化或价值社群进行等同或联系。相对主义借鉴了理想化的科学实践模式;它是一种在进行观察之前不预设观察结果的观点。此外,它指出同源词和相关词的发现不太可能是全面的,而是具体和情境化的。

4.3 文化可转换性原则

最后,我们有文化可转换性原则:

有限文化可转换性的原则是,尽管文化元素可以广泛互换,但它们是可以分离的,制度形式与其价值分离,价值与其制度形式分离,借用文化的有机选择性和同化能力成为文化交流的限制标准。相反,压力文化适应和大规模移植文化,这是具有“优越性”和主导地位传统的群体的常规做法,既不符合文化效率的利益,也不符合文化选择性的自然趋势。(CRIP 73)

所有价值类型都独立于任何给定的价值内容;任何给定的价值类型都可以与任何价值内容结合。这种评价事实是跨文化转化的基础。文化与其他文化的互动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相关文化将其自身的价值形式与特定的价值内容紧密联系的程度。在更高的层面上,洛克指出,甚至可以在价值与其制度形式之间建立关联,他似乎指的是价值如何组织到价值社区的社会结构中的方式。如果特定的价值与特定的制度形式相关联,那么在它们之间可能被假定存在必然的联系,而实际上并非如此。

5. 美学

洛克最为人所知的是他在美学领域的工作,特别是他作为黑人艺术和文学评论家的角色。洛克成功地将自己定位于美国历史上最重要和最重要的艺术复兴之一的前沿。他的开创性作品《新黑人》在将黑人艺术作为完全自我表达的个体艺术家,而不仅仅是美学、文化和社会可能性的代表性的呈现方面具有突破性。洛克出版《新黑人》在很多方面直接违抗和矛盾于他那个时代的黑人知识精英,尤其是 W·E·B·杜波依斯,同时也是他那个时代普通黑人审美情感的先锋。在他关于美学的著作中,有他的哲学观点的证据,特别是在价值论、文化、种族和民族等领域。洛克美学的主要主题包括:普遍的人类吸引力和普遍与个别的关系;从民间艺术到高雅艺术的过渡;个体表达的核心性;以及通过美学实现跨文化的可交流性。

5.1 《新黑人》

在哈莱姆文艺复兴时期之前,洛克认为,黑人艺术的主要功能是代表一种社会上可接受和值得称赞的黑人类型。许多黑人艺术的目标是推动黑人的呈现,使其被视为文明、有教养,并能为美国社会做出有价值的贡献,或者描绘美国黑人作为一个进步的民族,只需要从奴隶制度或吉姆·克劳种族隔离中解放出来,就能实现他们真正的潜力。在履行这一代表性功能的过程中,黑人艺术一直致力于传播刻板印象和反刻板印象。它不断地反对负面描绘和压抑性的社会压力;试图使黑人的生活和经历成为值得尊重、值得崇敬和效仿的对象。正如洛克所说,

在美国人的心目中,几代人以来,黑人更像是一个公式而不是一个人类——一个可以争论、谴责或辩护的东西,一个需要“压制”、“待在自己的位置”或“帮助提升”的东西,一个令人担忧或担心的社会妖怪或社会负担。(NN 3-4)

洛克认为,这种社会环境对美国黑人美学的主要影响是将其限制在贫民窟中。在处理这个专门的社会提升主题时,黑人美学将自己与更广泛的美国社会背景隔离开来,无法实现普遍的人类吸引力。“思考的黑人”,洛克似乎主要指的是杜波依斯,“被迫与这种普遍态度共享,将注意力集中在有争议的问题上,以扭曲的视角看待自己,将自己视为一个社会问题”(NN 3-4)。

从洛克的观点来看,艺术在最佳状态下并不是宣传,尽管在最初阶段可能会强迫艺术扮演这样的角色,但这并不是最终目标。“洛克评论道:“直到最近,由于缺乏自我认知,我们对自己几乎和对他人一样成为问题。”然而,“思考的少数人知道”,一旦实现了这种自我认知并融入艺术表达中,结果就是“在反应中,偏见的重要内在掌控已经被打破”(NN 4)。这是产生“新黑人”的社会环境中的第一个重大变化,即年轻黑人艺术家对种族隔离的态度。

洛克出版《新黑人》时,对美国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的另一个变化是大迁徙。 “黑人人口的转移” 的一个主要后果是“使黑人问题不再仅仅或甚至主要是南方的问题”(NN 5)。然而,洛克并不认为大迁徙的原因主要是种族问题;也就是说,逃离南方的种族隔离并不是大规模非裔美国人从南方迁往北方和中西部的主要动机。相反,

“黑人迁徙的潮流,向北向城市,不能完全解释为战争工业需求和外国移民中断的盲目洪流,或者是南部和西南部某些地区社会恐怖主义加剧导致的农作物歉收压力…”这股人类洪流在北方城市中的海滩线上的冲刷和冲击,主要是通过一种新的机会视野、社会和经济自由的方式来解释的,以及一种在极高代价和沉重代价面前抓住改善条件机会的精神。(NN 6)

伟大的迁徙带来了对社会调整的多样化需求,因为大批非裔美国人涌入北方城市。其中最重要的是认识到黑人正在迅速进行阶级差异化的过程中,如果曾经有理由将黑人作为整体看待和对待,那么现在这种可能性越来越小,越来越不公正和荒谬。(NN 5-6)

洛克认为,根据洛克的观点,美国的黑人生活由许多不同的元素组成。在底特律、芝加哥、费城和哈莱姆等地聚集的各种群体,都有不同的动机和特定的目标,构成了黑人人口中最大的多样化集中地之一。这些情况加上偏见的压迫效应,迫使非裔美国人的许多部分相互发现和互动。在此之前,洛克声称,黑人生活是由一系列的社会群体组成的,这些群体之间相互独立,没有联系。

Negro life in America according to Locke is comprised of many diverse elements. The plurality of groups that congregated in places like Detroit, Chicago, Philadelphia and Harlem all with varying motivations and group specific aims constituted some of the largest concentrations of diverse segments of the Negro population. These circumstances coupled with the oppressive effects of prejudice forced myriad sectors of the African-American population to discover and interact with one another. Prior to that Locke claims that

必须承认,美国黑人更多地是名义上的种族,而不是实际上的种族,或者确切地说,更多地是情感上的种族而不是经历上的种族。他们之间的主要联系是共同的状况,而不是共同的意识;是共同的问题,而不是共同的生活。(NN 6-7)

洛克解释说,部分原因导致黑人的艺术努力未能取得普遍共鸣,是因为黑人本身被理解得如此之差。他坦言:“这并不意味着,如果黑人被更好地了解,他就会更受喜欢或更受善待”,并指出尽管如此,“相互理解是任何后续合作和调整的基础”,这是基于对黑人在艺术中表达的普遍经历的理解。此外,

至少努力朝着这个方向将在很大程度上纠正我们当前美国种族关系阶段最不令人满意的特征,即两个种族群体中更有智慧和代表性的成员在许多方面已经完全失去了彼此的重要联系。(NN 8-9)

在解决这一关键事实时,这样的努力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促进对黑人艺术的赏识,因为它既表达了非洲裔美国人独特的种族、民族和文化经历,又表达了人类经验的普遍方面。这只是一个“虚构……种族生活是分开的”而已,而且是一个危险的分裂性虚构,“事实上,他们在不利的层面上接触得太近,而在有利的层面上接触得太轻”(NN 9)。因此,黑人审美生活被低估不仅仅是缺乏接触,而是缺乏正确类型的接触。

就洛克而言,他认为,“新黑人”认识到“更充分、更真实的自我表达的必要性……[和] 意识到允许歧视将他在心理上隔离的不明智,以及对自己的生活产生束缚和限制的反对态度”,在推翻“知识分子在‘肤色界线’上建立的‘怨恨墙’”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NN,9-10)。20 世纪 20 年代初,黑人的生活逐渐朝着美国民主的理想发展。当时的黑人也以一种新的方式为特征;这种方式主要是基于情感和态度的共识,而不是意见或计划。正如洛克所说:

直到现在,我们可以充分描述黑人的“内在目标”是修复受损的群体心理和重塑扭曲的社会观。他们的实现为美国黑人带来了一种新的心态。随着它的成熟,我们开始看到它的影响;起初是消极的、偶像破坏的,然后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在这种新的群体心理中,我们注意到感情上的呼吁的消失,然后是更积极的自尊和自立精神的发展;对社会依赖的否定,然后是从过度敏感和“易怒”的神经中逐渐恢复,对以特殊慈善津贴为特征的双重判断标准的否定,而是对客观和科学评估的更强烈渴望;最后是从社会幻灭到种族自豪感的崛起,从社会债务的意识到社会贡献的责任,并抵消了对受限条件的必要工作常识接受,相信最终的尊重和认可。因此,今天的黑人希望以他的真实面貌为人所知,即使在他的缺点和不足之中,他也鄙视以看似他所不是的代价来谋求卑躬屈膝和不稳定的生存(NN 11)。

洛克以黑人审美产品的接受作为民主实验来结束他对新黑人特点的阐述。随着非裔美国艺术抵制贫民区化,并在美国艺术主流中越来越有存在感,它试图将自己建立为美国艺术的一个子集,而不是黑人美国艺术的整体。而且,根据洛克的说法,

[d] emocracy itself is obstructed and stagnated to the extent that any of its channels are closed…the choice is not between one way for the Negro and another way for the rest, but between American institutions frustrated on the one hand and American ideals progressively fulfilled and realized on the other. (NN 12)

在“新”的北美黑人艺术家中,体现了一个事实,即没有任何文化、民族、种族或社会是静态的。这些实体始终处于转变的过程中,并且始终是无数文化、民族、种族和社会影响的组合体。新的出现既是过去的呈现,也是未来可能的指示。这是洛克美学哲学中深入的实用主义思潮。洛克后来对哈莱姆文艺复兴持批评态度,因为它未能维持一个循环的重生过程。在哈莱姆文艺复兴的巅峰之后的几年里,他后来评论说,每十年或二十年就必须诞生一个新的黑人。

5.2 年轻的黑人

洛克解释说,在哈莱姆和其他地方发生的美学复兴主要是年轻艺术家的运动。洛克声称,年轻人以独特的音调说话,并且“通过独特的经历和特定的代表性”(NN 47)表达自己。年轻的美国黑人的经历是独特代表性的,因为

[a] ll classes of people under social pressure are permeated with a common experience; they are emotionally welded as others cannot be. With them, even ordinary living has epic depth and lyric intensity, and this, their material handicap, is their spiritual advantage. (NN 47)

在这里,我们发现了洛克解释学中的一个有趣问题:审美贡献既被特征化为对代表性的否认,同时又是独特的代表性?洛克接着指出

[r] acial expression as a conscious motive, it is true, is fading out of our latest art, but just as surely the age of truer, finer group expression is coming in—for race expression does not need to be deliberate to be vital. Indeed, at its best it never is. (NN 47)

阿兰·勒罗伊·洛克通过认识到“我们的诗人现在已经停止为黑人发声;”来解决这个看似矛盾的问题,过去美学追求的代表性特征的那种表现形式,现在变成了“以黑人的身份发声”(NN 48)。主要的区别在于“以前他们是在对别人说话并试图解释”,非洲裔美国人的经历是为了白人或其他非黑人观众,“现在他们是在对自己说话并试图表达。”他指出“他们已经停止了伪装,更接近达到平衡的状态”(NN 48)。随着黑人艺术家思想的这种变化,艺术的目标不再是呈现一个理想类型或有效的反刻板印象;相反,它是表达在黑人经历的特殊性中所包含的普遍真理。

这是洛克美学哲学中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主题;即在人类经验的特定表现中可以找到普遍人类意义的东西。事实上,这是“高艺术”或“古典艺术”的典型标志。对于年轻的黑人艺术家,洛克声称“对他们来说,种族只是一种经验的方式,一种增添丰富的冒险和修养,给生活带来更美丽、更有趣,甚至更令人痛苦的意味。当从这种更客观的态度和“如此经历时,它提供了对社会视野的加深而不是缩小”(NN 48)。

这些年轻人“构成了一个新的一代,不仅仅是因为年龄,而是因为新的美学和新的生活哲学”(NN 49)。洛克通过与“年长一代的黑人作家”进行比较来阐释这种新的美学哲学,后者只能以“谨慎的道德主义和谨慎的理想化”来表达自己(NN 49)。这一代艺术家,随着他们的创作,试图摆脱这种限制,试图以更自由、更真实的方式表达他们的经验和观点。

偏见的后果...沉重地压在心头...感受到艺术必须与社会斗争并弥补社会的错误;“代表性”:将更好的一面放在前面,这是潜在的情绪。(NN 50)

这不仅妨碍了老一代艺术家的个人表达能力,也妨碍了他们跨文化地传达黑人经历的真相。艺术家不能自由地表达内心或思想,而是必须意识到他再次呈现黑人的方式。哈莱姆文艺复兴的年轻一代带来了一个“更新的动机”,对于美国黑人艺术家的年轻一代来说,“在成为种族的过程中,目标是为了艺术而纯粹地成为种族。”(NN 51)新艺术家不认为民间种族类型代表了除了个体艺术家之外的任何东西。洛克认为,这在艺术家能够使“种族物质成为技术上独特的东西”方面得到了体现,这是一种表达特定类型经历的方法,允许在跨文化、种族或民族界限上充分表达这种经历。通过这种方式,作为“风格的语言”存在的技巧可以成为艺术的一般资源的一部分;(NN 51)最终可供任何希望处理特定语言的艺术家使用,而不仅仅是那些创造、培养和完善它们的人。

5.3 黑人灵歌

在洛克的评估中,灵歌是美国艺术和文化中典型的黑人贡献;它们展示了很多东西,不仅关于北美黑人及其审美和文化遗产与演变,还作为审美转变和发展过程的典范。

灵歌实际上是迄今为止美国种族天才最具特色的产物。但正是使它们独特地表达了黑人的元素,同时也使它们深刻地代表了孕育它们的土地。因此,作为美国生活中独特的灵歌产物,它们不仅具有种族特征,也具有国家特征。也许现在还不容易承认黑人的歌曲是美国的民歌;但如果我们认为灵歌是我们所认为的古典民间表达形式,那么这就是它们的最终命运。它们已经证明了这种古典品质。通过它们直接而强烈的普遍吸引力,通过它们不可玷污的美丽,它们似乎注定具有那些伟大的民间表达的不朽性,这些表达不仅因为代表了一个群体或时期而生存,而是因为它们根本上是永恒的人类。(NN 199)

洛克似乎认为,支持灵歌普遍性主张的最好证据是它们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们不仅经历了产生它们的几代人,还经历了独特的社会环境。此外,灵歌还幸存下来了

奴隶主的蔑视,正统宗教的常规化,清教徒的压抑,伤感民谣的腐败,以及第二代尊严的忽视和蔑视。(NN 199)

简而言之,他们成功地从民间艺术过渡到正式音乐。

这些灵歌同时体现了洛克美学哲学的三个主要主题:它们表达了特定艺术家的个性——想想保罗·罗伯逊(Paul Robeson)演唱的“Swing Low, Sweet Chariot”的独特性;它们具有普遍的人类吸引力;并且它们象征着从民间艺术到高雅或古典艺术的过渡过程。“在其不真诚的简单中,民间艺术总是首先被蔑视和拒绝;但几代人后,它再次开花并超越了其起源的水平”(NN 199)。

非洲裔民间音乐或灵歌包含了无数新音乐发展的原材料。在《新黑人》出版时,洛克认为这些材料在当时尚未充分发展,但随着非洲裔艺术家的日益成熟和技艺的提高,洛克看到了他们将如何将这种根深蒂固的美国和平凡的艺术形式转化为洞察人类最深层情感的途径的潜力。

洛克认为杜波依斯是第一个对灵歌进行“认真而适当的社会解释”的人之一,他在《黑人之魂》中的章节中谈到了悲伤之歌。洛克指出:“但在破碎的词句、幼稚的意象和农民的简朴之下”,正如杜波依斯所指出的那样,这些歌曲蕴含着史诗般的强烈和悲剧性的情感体验,其唯一的历史类比是犹太人的灵性体验,而唯一的类似之处就是诗篇。(NN 200)

阿兰·勒罗伊·洛克将杜波依斯归功于首次对灵歌进行“认真而适当的社会解释”,并在《黑人之魂》中的章节中谈到了悲伤之歌。洛克指出:“但在破碎的词句、幼稚的意象和农民的简朴之下”,正如杜波依斯所指出的那样,这些歌曲蕴含着史诗般的强烈和悲剧性的情感体验,其唯一的历史类比是犹太人的灵性体验,而唯一的类似之处就是诗篇。(NN 200)

但无论在诗歌形式上可能缺乏什么,它们在体现宗教情绪方面绝对弥补了。这种北美黑人民间形式充满了崇高的精神。这些灵歌以超越产生它们的深刻悲剧的能力而引人注目,并在这个世界或来世中提供了持久希望的模范。“他们的语言是口语的,”洛克指出,它们是无文化民间的产物,“但他们的情绪是史诗般的”,以情感表达那些体现人类最美好可能性的经历(NN 201)。这些灵歌“是原始的,但他们的情感艺术是完美的”(NN 201)。

从历史上看,黑人学院是灵歌被推广的机制。像汉普顿大学、威尔伯福斯大学、菲斯克大学和塔斯基吉大学这样的黑人机构的巡回合唱团在全国范围内演唱灵歌,以筹集各自机构的资金,同时向美国的黑人和白人观众传授和欣赏这种土生土长的音乐形式。许多大学合唱团还录制了黑人灵歌的合辑并出版。正如洛克所说,正是这样,灵歌得以避免简单地过时并未能在“第二代人的虚荣心”中幸存下来的“不受欢迎的关键时期”(NN 202)。洛克认为,这对于民间艺术来说并不罕见,它们经常需要抵制后代的否认,后代希望与民间表达的所谓不足之处保持距离。

情感和态度构成了洛克价值哲学的基础:毫无疑问,洛克如此热衷于灵歌的一个原因是,他认为它们的主要艺术优点在于它们深情的特性。“从情感上来说,这些歌曲远非简单”(NN 205)。在美国黑人的灵歌民间音乐中,可以找到人类情绪和情感的整个范围,在一个灵歌中,情绪可以从最深沉的悲伤转变为光荣的赞美,因为每一首歌都融入了宗教情感。令人惊讶的是,当涉及到对灵歌的分类问题时,洛克并不坚持将分类的主要方式定为歌曲的情感质量,正如他的价值理论所暗示的那样。事实上,洛克认为

[i] nteresting and intriguing as was Dr. Du Bois's analysis of their emotional themes, modern interpretation must break with that mode of analysis, and relate these songs to the folk activity that they motivated, classifying them by their respective song-types. (NN 205)

在灵歌的情况下,洛克赞成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因为对黑人音乐的当代解释者往往会对产生这些音乐的民间群体进行错误的描述,或者以一种不符合实际的方式进行描述。洛克对于“目前许多半世俗化的民谣被误认为是‘灵歌’,许多营会会议的欢呼被误认为是民间赞美诗”(NN 205)感到遗憾。他认为,黑人的民间音乐最好根据它们所激发的活动类型进行分类。“从这个角度来看”,洛克声称

我们基本上有四类,几乎是礼仪性的纯精神歌曲的祈祷歌,更自由、更不受限制的福音呼喊或会议歌曲,民间民谣,它们与正统的灵歌传统相互交织,以至于独特的类型特质几乎被忽视,直到最近,以及严格世俗性质的工作和劳动歌曲。(NN 205)

然而,根据底层的民间活动将黑人民间音乐分为不同类型,并不一定排除歌曲的情感内容。事实上,似乎真正被区分的是底层情感内容的积极表达,即与特定情感或心情最常相关联的活动。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洛克的价值论对他对灵歌的评估产生的最直接影响,他将其区分为不同类型,以其感受质量为基准,但同时将每种形式与一组行动要求联系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是一种由每首歌曲用于激励的实际要求。

洛克认为,他所处时代关于黑人民间音乐的学术研究存在一个主要问题,即倾向于过分强调音乐的某个独特要素而忽视其他要素。结果就是对黑人音乐的偏见观点。“过滤并强调旋律元素”洛克告知

而你只会得到感伤的民谣;强调和谐的习语,你会得到一种令人作呕的感伤快乐;过分强调节奏的习语,你会立即将产品世俗化为打击乐元素。(NN 206)

5.4 谁,以及什么,是“黑人”?

在所有关于“新黑人”的讨论背后,潜藏着这样的假设:至少有一些美国艺术中有一些与黑人有关的独特之处。至于那是什么,或者可能是什么,答案有时非常难以找到。但是,洛克警告道

[s] ooner or later the critic must face the basic issues involved in his use of risky and perhaps untenable terms like ‘Negro art’ and ‘Negro literature’ and answer the much-evaded question unequivocally,—who and what is Negro? (WWN 209)

Beyond this 阿兰·勒罗伊·洛克 thinks it a meaningful query to ask whether the racial concept has any place in art at all. Perhaps it would be better to understand art as a cultural or social mode of production that cuts across racial and ethnic divisions.

5.4.1 Who is Negro?

在回答“谁是黑人?”这个问题时,洛克首先揭示了这类问题中的一个常见错误假设:

“新”思维和“旧”思维的谬误在于,存在一种黑人类型,无论是在质量上还是在数量上,都是整个群体的象征。(WWN 210)

洛克认为,这是过去需要提供反刻板印象以对抗对黑人的贬低刻板印象的不幸后果。反刻板印象可能包含一些真实的元素,但它们未能传达关于美国黑人、甚至整个美洲或全球黑人这样一个多样化人口的全部真相。没有明显的独特黑人类型。因此,对于提出的“谁是黑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没有特定的黑人。黑人是一个动态而多面的人口,具有多种文化和社会形式,这些形式以多样化的语言、宗教和艺术元素为特征。对洛克来说,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他所处的时代认为黑人是没有阶级、没有差异、没有种族差异的。事实上,洛克自己认为,根据美国的种族思维,生物学上相似的人可能属于不同的种族。洛克认为,对于谁是黑人的全面准确的艺术描绘,必须将许多不同的黑人线索以其自身的方式描绘出来,从这些不同的线索中编织出黑人经历的多面性呈现。

5.4.2 什么是黑人?

“转向另一个基本问题,即什么是黑人,”洛克开始将问题缩小到“如果确实有这样的命名法,那么是什么使一件艺术作品成为黑人艺术——它的作者、主题还是语言风格?”(WWN 211)。换句话说,是什么赋予一件特定的艺术作品其独特的、如果有的话,种族特征:其作者的种族身份,其处理特定地方的特定种族经历的主题,还是其使用特定民族的风格和表达方式?在这三个可能成为黑人艺术基础的候选项中,洛克声称每个选项都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有过它的时代。洛克几乎毫不犹豫地驳斥了第一个选项,他指出许多黑人艺术家由于对黑人语言风格的掌握不佳和对黑人主题的不充分处理而创作出最业余的艺术作品。而且,一些白人(或至少非黑人)艺术家在使用典型的黑人风格或处理黑人主题方面非常熟练。当然,可以合理地认为,深入研究产生这些语言风格和主题的文化、种族和环境的艺术家最有可能掌握它们的使用和表达,并且那些这样做的人最有可能是这些社区的成员,与其他成员具有相同的种族、种族或文化身份。然而,这种社区成员资格并不是一个特定艺术家的作品被视为构成一个具有种族特色的艺术体系的作品的必要条件,这样的艺术体系可以被称为“黑人艺术”。

6. 种族哲学

洛克将种族理解为社会文化的主要产物。洛克否认了几乎所有当代种族理论家的观点,即种族是人类的生物学上不同的类别。洛克认为文化和种族是不同的,但通常是重叠的类别。种族和文化之间没有紧密的因果关系或其他必要的联系。尽管它们有时会一起变化或相互对应,但两者是互相排斥的。对于洛克来说,种族并不决定文化或文明。洛克对种族的立场并不否认,与一些关注种族和文化概念的同时代人不同,种族和文化之间从来没有重要的联系,也不否认“种族代表着重要的社会特征和文化特征,或者在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代表着文化类型的特征差异”(CRASC 188)。这主要是洛克的谨慎观察,因为以往曾经断言过的明显错误和武断的联系。(CRASC 189)

洛克对完全消除种族范畴的可行性和谨慎性有些犹豫。他说,由于以前曾经断言过的明显错误和武断的联系,现在认为种族和文化之间没有重要关系还为时过早。(CRASC 189)

洛克对完全消除种族范畴的可行性和谨慎性有些犹豫。他说,由于以前曾经断言过的明显错误和武断的联系,现在认为种族和文化之间没有重要关系还为时过早。(CRASC 189)

[i] 以某种修订和重建的形式,我们可以预见这些术语的继续使用,即使受到限制,作为更或多或少必要和基本的概念,不能完全消除,但在这种继续使用中必须得到保护,以免进一步流传关于它们的无效假设。(CRASC 189)

洛克将种族是文化的主要决定因素的原始观念归功于阿瑟·戴·戈比诺的工作,尽管他认为主要科学上证明这一观点的是那些试图以进化的方式解释文化的人,如赫伯特·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在这些理论家中,假设种族与文化之间存在固定联系对于发展文化的逐步解释非常有用。但即使在洛克的时代,这些理论立场的所谓科学基础也面临挑战。鉴于此,洛克认为,有些人希望通过坚持种族与文化之间根本没有联系来纠正这种对事实的错误解读是可以理解的。在这里,我们可能再次看到实用主义思想家(在这种情况下是杜威)对洛克产生的影响,因为杜威常常指出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缺点,尤其是其试图提供关于人类发展各个方面的普遍解释的尝试。洛克担心极端的文化相对主义

对于某些民族群体与明确的文化特征和文化类型的关联存在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某些文化中的某些血统和特征比其他因素更具持久性。

阿兰·勒罗伊·洛克认为,正是“这些因素的稳定性和它们对直接历史修改的抵抗力”标志着种族问题中明显属于民族学范畴的那一方面,而修订后的民族种族概念必须涵盖这一方面。(CRASC 190)

6.1 种族的理论和科学概念

6.1 Theoretical and Scientific Conceptions of Race

洛克提出了三种种族概念:理论或科学的、政治的和社会或文化的。科学概念将种族视为自然的生物种类。种族的存在和种族差异是通过人类群体的生物或人种学特征来解释的。科学理论经常声称种族之间存在自然的生物等级,并旨在通过生物因素来解释群体之间的文化特征差异。洛克认为,遗传继承在人类群体内部和群体之间都存在差异,不能成为社会学概念中种族的基础。产生人类物种的遗传细分的因素,如身体和社会的生殖隔离,会产生各种后果(洛克,1989 年,190-92 页,另见洛克,1992 年,4-6 页),这些后果可能与群体的社会历史不一致。遗传细分产生的人口差异可能与一个给定社会认为与群体身份相关的社会区别不一致。

洛克认为生物种族是一种民族虚构。(洛克,1992 年,11-12 页)。所谓的生物种族不一定与在某个社会中起作用的种族化社会身份相对应。种族成为民族虚构的一种方式是当非生物决定的民族或文化群体被认为是真实的生物群体,而实际上它们并不是。洛克似乎并不认为这种虚构的种族观念会削弱这一现象的社会现实性。在洛克的观点中,即使许多关于种族的普遍概念是错误的,种族仍然具有重要意义。种族化的人口可以由其历史中各种遗传、文化和民族的混合组成。将人口种族化的众多因素中的任何一个单一因素作为构成种族的唯一因素,可能会导致一个人对种族群体的概念与任何潜在现实之间的显著分歧。这种分歧可能导致一系列错误的信念和误导性的种族实践。洛克写道:“正如我所指出的,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这些群体是民族虚构。这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存在,但可以证明,它们并没有像它们自豪的那些因素那样具有 [永久的] 名称。”(洛克,1992 年,11 页)

阿兰·勒罗伊·洛克对种族的理解受到他所处时代的人类学影响。他认为种族类型不是永久性的观念是从弗朗茨·博阿斯那里得出的。(洛克,1992 年,75-76 页)洛克认为种族和文化独立变化,并且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这一观点源自 R·H·洛伊的研究。(洛克,1989 年,189-190 页)洛克赞同萨皮尔的观点,即独特的文化或民族特征最好从历史角度解释,而不是从生物学或心理学角度解释。(洛克,1989 年,190 页)他最初对社会种族和种族差异的看法最初是受到弗林德斯-彼得里的同化过程描述的影响,尽管后来这些观点更多地受到他对文化多元主义的概念的影响。(洛克,1989 年,191-192 页)最后,他认为种族实践深深根植于帝国主义,这一观点是从克罗默勋爵那里得出的。(洛克,1992 年,64 页)

6.2 关于种族的政治观念

政治观念的种族否定了科学理论的两个基本假设,即否定种族是明确的生物决定的人群,其次否定种族的生物差异解释了文化变异,或者确定了所谓种族群体的相对劣势或优势。政治观念的种族认为种族主义构成了种族的本质。种族群体是由政治、经济和社会机制造成的,这些机制创造了相对的群体优势或劣势。种族差异和等级是群体行使政治权力的结果。

对洛克来说,政治种族仅仅是有利或不利的社会继承,伪装成基因种族继承。种族差异和不平等是由这些因素引起的,因此,不会解释不平等和差异的持续时间或改善。如果要促进种族群体的永久存在,必须基于与种族的形而上学现实观念不同的东西。相反,如果要消除种族不平等,那也很可能需要关注和控制除了他们所谓的生物学或人类学相似性之外的种族群体的因素和要素。

错误地将具有种族特征的生活方式视为生物学上而不是社会上的继承。这种社会继承可以是有利的,也可以是不利的。洛克观察到文化往往是种族多样的。多个种族可能共享一些更大的文化元素。(洛克,1989 年,193-194 页)根据洛克的观点,种族被视为“具体的文化类型”,它们“在种族上是复合的,并且只有一种人为的民族统一性,是历史衍生和制造的。”(洛克,1989 年,194 页)种族是一种学习的认识方式。种族成员身份的意识是通过文化熏陶和社会化获得的,一旦获得,种族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对世界的感知和理解。

6.3 社会或文化对种族的概念

洛克对种族的社会概念是一种原始的社会建构主义种族观。对他来说,种族是一种文化历史现象,而不是自然种类的区分。对洛克来说,种族就是文化;或者反过来说,文化就是种族。文化观念将种族视为一种通过社会传承学习而来的现象。在文化观念中,种族是一种通过交易构成的、固有的变革性的亚文化变体,不受生物决定因素的限制。洛克认为,种族是通过社会遗传延续的文化类型的特征差异。洛克指出:“种族在生命力和基本意义上,简单而主要地是文化遗传,其混合和差异应该根据对文化类型的符合或变异进行适当的分析。”(洛克,1989 年,192 页)洛克对社会种族的看法意味着在当前的种族范畴内还有进一步的区分。许多通常被视为同一种族的群体实际上构成了几个不同的种族。

洛克认为,种族实际上是一个社会和文化范畴,而不是一个生物范畴。因此,他提出了民族种族或文化群体的概念。通过民族种族,我理解洛克指的是一组特殊的心理和情感反应倾向,表现为文化特征,通过历史背景的情境化可以归属于一群特定的人。民族种族的概念是一种保留人类各种群体在特征特质、生活方式、表达形式方面的显著差异的方式,而不涉及科学上无效的生物种族观念。洛克争论道:“如果当时的科学对种族与文化的关系有了更可靠的理解,可能会更多地关注民族而不是人类学因素,那么‘种族’将被视为主要是社会 [而不是生物] 遗传的问题”(CRASC 191)。

民族种族的概念更能够捕捉到文化群体之间在实际社会、文化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各种差异,而不依赖于科学上站不住脚的生物因素。从这个观点来看,种族不再被认为是文化的起源者;相反,种族被理解为一种文化产物。洛克认为,他所倡导的更客观的文化分析可能会导致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独特的文化类型,从而可能有可能制定一些发展或演化原则。他认为这可能最终使得“相对文化评分的价值标准”得以制定(CRASC 194)。

几乎每个文化都是高度复合的;大多数情况下,它们由各种社会和历史影响的结合组成;此外,每个民族群体都是特定社会历史的独特结果。对人的更科学的理解取代了生物种族的抽象人为构造,并要求我们处理经常是由习俗反应的巩固、标准化的实践、传统的表达和互动形式等复杂的文化类型,总之,是特定地点上给定人民的特定历史。值得注意的是,洛克对种族或社会种族的概念的理解,以前被认为在生物意义上构成“种族”的人类群体,如“黑人”、“高加索人”或“亚洲人”,实际上每个都由几个不同的社会或种族组成。在洛克的观点中,有许多所谓的“黑人”、“高加索人”或“亚洲人”种族。这种对文化的修订理解在洛克的评估中构成了对人类文化研究的基本范式转变,“如此重要...在强调和意义上...有时似乎最好的做法是用文化群体这个术语替代种族这个术语”(CRASC 194)。

洛克迅速指出,虽然种族的概念已被证明不能解释作为整体理解的文化群体,但种族确实有助于解释给定文化内的各种文化组成部分。“种族作为传统运作,作为优选的特征和价值观”,文化群体的一个子集对文化的这些方面的变化构成了“民族重塑”(CRASC 195)。种族成为一个术语,指代了对某个群体的某些文化特征持有“特殊选择偏好”,并排斥其他文化特征的具体结果。“这样的事实”洛克观察到

使两种最普遍的流行和科学谬误无效,即将整个文化归因于任何一个种族,以及将文化解释为其各种组成要素的内在而非融合的。 (CRASC 195)

为了说明洛克的观点,以非洲裔美国人为例,他们在语言、宗教、审美观念和许多其他文化要素方面与白人美国人共享一种共同的文化。即使在这些共同的文化要素中,非洲裔美国人之间也存在着特征性的、质的不同的、现象学上独特的形式,这些形式在白人美国人中并不具有特征性。这些特征性差异产生了音乐风格、文学技巧、幽默、演讲习语、举止、崇拜和宗教表达形式、发型等等许多文化要素,这些要素经常被挪用。

洛克认为,亚文化群体成员之间的亲属感产生了一种理解,即“他们的社会与其他社会有着不同的实践,因此决定了他们对其他群体的对待”,这是种族差异的关键要素。 (Locke, 1992, 20) 种族意识本身并不有害,但一个群体对自身的认知和与其他社会种族的差异可以基于对其他群体的统治和压迫。 (Locke, 1992, 20)

一个社会群体对自身作为一个独特的亚文化的认知,产生了特殊的价值观和信仰,以及特定的实践和生活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产生了亚文化的独特特质,这些特质在某些方面明显存在于一个群体中,而在其他群体中则缺乏。(洛克,1989 年,194-96 页)文化特征——行为方式、语言表达、相互关系、崇拜、饮食、表达等等——在一个人群中建立了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特征模式。这种模式由群体成员遵循的社会规范组成。在这些规范周围有足够的一致性后,最终形成了一种文化类型。(洛克,1989 年,194-95 页)有些人以种族的方式自我认同,但他们认同的核心元素可能是虚幻的。这种认同可以使种族化的群体受益。洛克观察到一些种族观念是民族虚构,并不意味着他否认种族认同的实际效用。

6.4 种族信条、种族实践、种族差异和偏见

种族的政治和社会观念比种族的科学理论更有用,可以解释种族统治、文化同化和多元主义,而科学理论已经被彻底削弱,不能作为文化变异的原因。此外,人类学种族所指定的人群很少与民族种族的人群重合。这三种观念对世界的划分不同,洛克认为政治分析和社会或民族种族的观念在历史和社会学上更准确。这在最近的种族哲学研究中引起了一些争议。此外,近几十年的进展引发了关于将人类的遗传可辨别人群视为种族的可行性和有用性的重要问题。洛克提供了进一步怀疑这种项目可行性的理由。此外,他足够熟练地设想,即使在这些进展的光芒下,进化生物学家的遗传人群是否与社会人群密切相关,这是一个单独的问题。

据洛克(Locke)主张,关于种族的生物学概念是社会虚构的。这使他的思想与虚构主义者或反现实主义者的种族观点保持一致,并使他倾向于种族消除主义。他认为,关于种族的理论和科学概念是错误的,应该出于形而上学、认识论和规范性的原因予以消除。尽管如此,他认为种族是理解人类社会互动的基本范畴。这影响了他的观点,即政治上的种族观念有助于理解一个社会的种族信条可能基于错误的信念,种族实践是错误的并导致压迫,以及理解种族在推动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中的作用。洛克以实用主义的方式谨慎地不将政治上的种族观念解释为将种族作为形而上学现实的假设。他对种族的政治观念提供了一种模型,用于解释和分析一个社会的种族信条和种族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种族是人类群体或个体的真实生物学或文化因素。洛克认为,种族唯一可行的意义是社会的。对于洛克来说,社会种族的概念是种族的唯一合理意义。这使他与当代社会建构主义者保持一致。洛克支持一种替代主义,主张应该放弃形而上学现实主义的种族观念,转而采用民族或社会种族观念。他的观点是重建主义的,旨在纠正经典种族主义观点以及他所处时代盛行的形而上学现实主义观点。

洛克区分了种族观念和社会的种族实践。根据他的分析,产生各种社会群体,包括种族的社会差异,是由社会、政治和经济原因造成的。洛克并不否认种族差异或种族偏见的存在。他认为,种族差异往往与种族不平等相平行。(洛克,1992 年,1-14 页)洛克声称:“我们应该自然地期望种族理论应该是主导群体的哲学。”(洛克,1992 年,3 页)正如在美国和其他欧洲殖民大国中,成员们提出了优先考虑主导群体的种族理论。这使洛克得出结论,西方文明中被视为种族理论的许多内容都是“错误的科学”。充斥着对剥削和压迫性种族实践的虚假辩解,洛克观察到这些理论对更准确的科学调查或社会科学或历史事实的纠正具有抵抗力。

洛克对彻底的种族消除主义的前景表示怀疑。他写道:“我相信,一个在人类社会中如此不可或缺、有用和必要的群体,一个词和一个概念永远不会消失,永远不会被根除,唯一可能发生变化的方式是通过用更好的含义替代现在在这个术语下如此普遍的含义。”(洛克,1992 年,84-85 页)这是洛克对种族替代主义的明确表述。他拒绝将消除主义作为对有问题的种族观念或有害的种族实践和信条的适当回应。但是,与杜波依斯不同,洛克并不明确是种族保守主义者。他认为,现行的种族观念是非法的,现行的种族实践是有害的,当代的种族信条是不公正的。

阿兰·勒罗伊·洛克可以说是一个合格的或部分的消除主义者,因为他主张通过文化的方式对种族进行彻底重新定义,消除某些种族惯例、种族信条和种族偏见。洛克声称,种族偏见最终是基于文化差异和文明类型的差异。种族差异在本质上是群体社会意识的差异。种族偏见错误地将这种差异归因于与种族群体无关的生物学和人类学因素。这使得种族偏见处于“几乎是一种本能的对人类学因素的偏差,被建立为社会区别,而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支持这样做”的矛盾境地。(洛克,1992 年,10 页)

洛克声称,种族偏见是由异常的心理倾向和习惯造成的。这些习惯通常在无意识中起作用,但并不免于控制和改善。此外,洛克认为种族信条是扭曲的概念体系,是我们对种族优越性和劣势性观念的根源。种族偏见和种族信条可以和应该作为种族实践的特征被消除。他的种族消除主义是部分的或有条件的,因为他主张摒弃我们种族实践中更有害的形式,并坚决主张用种族作为社会文化的观点来替代当前的种族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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